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17 11:36:1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7日讯(通讯员 杨立雄 张楠)“立案才4天,钱就到账了,真的太感谢法院了!”远在外地的申请执行人刘某在收到案款后激动地说道。近日,临湘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高效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以实际行动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据悉,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系工程施工合作伙伴。工程完工后,李某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对于尚欠的45000元承揽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刘某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欠款事实无异议,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然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并未守信,再次借故拖延。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积极致电李某,向其严厉释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风险及后果。与此同时,为敦促李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迅速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账户被冻后,被执行人李某深感出行、消费受限,生活十分不便。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拖延执行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道歉,并将执行款悉数汇至法院执行专户,请求法院尽早解除账户冻结。
远在外地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收到执行款后,对法院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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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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