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16 08:55:5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6日讯(通讯员 彭孟强)7月13日深夜,湘潭县公安局易俗河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紫薇路段开展常态化夜间巡逻防控,敏锐注意到路边有7名青年聚集,举止反常、形迹可疑,随即上前开展盘查。
面对询问,一行人神色慌张、言语躲闪。民警迅速采取行动,当场控制胡某某(男,20岁)、赵某某(男,19岁)2人,并同步展开深挖调查。
经查,胡某某此前在易俗河镇贵竹菜市场某五金店购买两把西瓜刀,存放于赵某某驾驶的无牌小米SU7轿车内。事发当晚,二人携带刀具前往紫薇路,计划参与聚众斗殴,未料刚抵达现场便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后经湘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鉴定,涉案两把刀具均认定为管制器具。目前,胡某某、赵某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此次案件的快速处置,是辖区常态化巡逻防控工作成效的直观体现。下一步,易俗河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夜间拉网式巡逻力度,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与重点人群,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实打实的履职行动点亮辖区“平安灯”,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社会治安稳定防线。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将依法处以拘留及罚款;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处罚更为严厉。
遇事请冷静协商、合法维权,切勿心存侥幸携带管制刀具,更不能参与聚众斗殴,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付出相应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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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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