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14 21:21:34
领取高温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自2023年7月1日起,湖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不低于300元/人/月,发放时间为3个月(7月、8月、9月),这一标准在2026年继续执行。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外卖员、快递小哥、环卫工能领高温津贴吗?
能领。外卖员、快递小哥、环卫工作为典型的户外高温作业人员,完全有资格领取高温津贴。只要符合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作业条件,无论全职还是新业态用工,企业都应当以现金形式发放高温津贴。新业态从业人员同等适用该政策,用工单位不得以“不属于传统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发放津贴。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
两者不是一回事。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津贴,具有工资属性;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职工福利,具有福利属性,支付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简单来说:
高温津贴: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执行地方强制标准(湖南≥300元/月),必须现金支付,属于工资性补偿。
防暑降温费:面向高温期所有职工,标准企业自定,可现金也可发放物品,属于职工福利。
高温津贴怎么发?发到什么名目下?
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既要在高温天气下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同时必须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两者不可相互替代。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津贴应随工资按月发放,工资条上需单独列明项目名称,方便劳动者核对。
用人单位违规不发高温津贴,怎么维权?
若遇企业拒发高温津贴或以实物冲抵现金,劳动者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向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留存好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环境照片等凭证依法维权。
特别提醒: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名义,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渠道散布虚假的“高温津贴申领”信息,诱导群众扫码或点击链接实施诈骗。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主动发放,劳动者无需个人申请,更不需要扫码、点击链接或填写银行卡信息。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扫码领补贴”等信息,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来源:湖南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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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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