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多重人设 临澧一男子诈骗73万余元获刑12年

  临澧县融媒体中心   2026-07-14 09:58:00

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孙某(化名)因虚构事实、虚造人设,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审理现场

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5年间,被告人孙某无固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针对不同被害人的需求,塑造多种虚假人设,以达到行骗的目的。该案涉案金额高达73万余元,均被孙某用于日常消费,被害人遍布辖区县及周边地区,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判决严肃表明,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犯罪手段特征剖析

虚构多重身份,精准利用人性弱点,具有明显的针对性、阶段性和欺骗性:

01

利用“信息差”实施政策性诈骗

针对部分中老年群体对社保政策不够了解的特征,孙某虚构“失地农保”“一次性补缴”等内部名额,利用被害人急于寻求养老保障的心理,骗取所谓“代办费”。

02

利用“逐利心”实施工程及购房诈骗

抓住部分群众想通过“找关系”承揽工程或购买低价房产的心理,虚构水利工程分包、开发商抵账房等事实,以收取“保证金”、“定金”为名骗取钱财。

03

利用“情感需求”实施婚恋交友诈骗

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离异女性,以“谈恋爱”为名建立信任基础,后编造各种理由索要财物,实现感情与钱财的双重侵害。

04

利用“求职焦虑”实施介绍工作诈骗

谎称有特殊渠道可安排稳定工作,利用求职者急于就业的心理,以“押金”“打点费”等名义骗取钱财。

法官提醒

司法裁判不仅是惩处犯罪,更是一面镜子,照出骗局的千般变化。虽在判决中依法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但诈骗款项已被挥霍,导致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全额弥补。所以,为了自身的财产安全,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筑牢自身防线,谨防“捷径”陷阱。

01

社保办理无捷径

社会保险的缴纳、补办均有严格法定程序和官方渠道,切勿轻信个人声称的“内部名额”“特殊渠道”,应亲自前往政务中心咨询办理。

02

投资置业需审慎

工程招投标、房产交易均需遵循公开、公正的市场规则。面对远低于市场价的“馅饼”,务必核实资质、签订正规书面合同,并将款项汇入对公监管账户,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

03

婚恋交友要理性

在社交平台结识新朋友时,一旦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应高度警惕,切勿被感情冲昏头脑,必要时与亲友沟通商议。

04

求职就业走正途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有明确流程,凡是以“押金”“培训费”“关系费”为由要求先行付款的,均为诈骗行为。

责编: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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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廖声田

来源:临澧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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