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6-07-12 21:09:3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璜蓉 何多椰
丈夫背着妻子偷偷在直播间给女主播打赏了3.3万余元,还私下给女主播两次转账520元。妻子得知后,把女主播起诉到了法院。7月12日,记者了解到,该案近日在保靖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直播打赏不属于赠与,无需归还,但两笔520元转账有违公序良俗,判决女主播返还两笔520元。
平台打赏属合法消费,不予返还
湖南女子刘丽发现丈夫李峰总是拿着手机看直播,多次在直播间打赏,她查看丈夫手机后发现,丈夫给某短视频平台的女主播小娜多次打赏,通过平台充值打赏虚拟币折合3.3万余元。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丈夫还添加了该主播的微信账号,通过微信转账520元,在短视频平台账号转账了同样金额,两笔私下转账共计1040元。
刘丽认为,丈夫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把女主播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款项。
保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李峰与主播小娜存在线下不正当交往关系。法院认为,李峰在短视频平台充值并送出虚拟礼物的行为,不构成对主播小娜的赠与,而是与平台之间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主播以表演、互动、陪伴等方式回应用户,用户获得精神享受和情感满足,钱与“服务”之间存在交换关系,不符合赠与合同“无偿给予”的典型特征。李峰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打赏系多次、长期累计形成,金额并未畸高,属于日常精神娱乐消费范畴。
据此,平台打赏的3.3万余元属合法消费,不予返还。
针对两笔520元私下转账,法院作出截然相反的法律认定。法官表示,520、1314等数字因谐音寓意,在社会交往中具有专属情侣、爱人之间的暧昧情感含义,区别于普通经济往来。
已婚人士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向婚外异性转账此类特殊金额款项,已然超出正常社交、合理消费范畴。该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违背夫妻互负忠实义务,此类赠与实质上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表达婚外情感,损害了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院据此判决小娜返还1040元。
法官说法:打赏与私下转账性质大不一样
法官介绍,在用户与主播未发展线下不当关系的前提下,直播打赏通常被认定为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李峰在直播间的打赏,法律并不认为他在“送礼物”,而认定他在“买服务”。这是一种有偿的网络服务消费,而非无偿的财产赠与。是李峰作为成年人为满足精神娱乐需求的消费,属于“日常家事”范畴。妻子不能因为这笔钱没跟她商量就要求主播退还,如果她觉得丈夫乱花钱,应当向丈夫主张权利,而非向主播追索。
但当李峰私下给主播转去带有特殊含义的款项时,行为性质发生了质变。这不再是为表演买单,而是带有强烈情感暗示的私人赠与。已婚者背着配偶给婚外异性转这种钱,既超出了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也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
法官提醒,如果生活中发现配偶存在大额打赏或私下转账,应首先区分平台消费与私下转账赠与,固定相关聊天记录、私密照片、线下往来记录等证据;对于直播消费部分,可通过婚姻家庭纠纷途径向配偶主张权利;对于私下赠与部分,可主张赠与无效要求返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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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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