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职工安全生产“吹哨人”奖励办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11 08:23:47

湘潭市出台职工安全生产“吹哨人”奖励办法

双重激励鼓励职工报告隐患,特殊贡献“一事一议”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陈锦

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职工不仅能拿到单位的内部奖励,还能获得工会的叠加补助。日前,市总工会联合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湘潭市职工争做安全生产“吹哨人”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真金白银的激励和严密的权益保障,推动安全生产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排查防范”转变,打通安全生产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安全生产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一线。身处作业现场的职工,对设备状态、操作流程和环境变化最知根知底,是发现风险隐患的“第一触角”。然而,“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顾虑长期存在。《办法》的出台,正是要将职工从“旁观者”变为“监督员”,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处处有监督”的共治格局。

谁可以“吹哨”,吹什么“哨”

《办法》明确,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已建工会、工会关系隶属本市且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内部职工均可成为安全生产“吹哨人”。报告范围覆盖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未向职代会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重点事项。

同时,《办法》划出了不予奖励的“负面清单”:事实不清或无法核实的,已被发现并按规定处理的,已进入行政复议、仲裁或司法程序的,监管职责人员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均不纳入奖励范围。

双重激励,让“吹哨人”有面子更有里子

《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构建了“单位内部奖励+工会专项补助”的双重激励闭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核查属实的报告先行给予奖励,工会组织将协助“吹哨人”第一时间落实这一权利。

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专门设立职工安全生产“吹哨人”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叠加奖励。具体而言,市总工会将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当年度内部实际发放奖励资金总额的50%给予经费补助,专项用于二次奖励“吹哨人”,同一单位每年度补助上限为1万元。

更引人关注的是“一事一议”制度。对于因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等特殊贡献情形,可实行“一事一议”,不受上述补助比例和额度限制。

处置闭环,给职工吃下“定心丸”

“吹哨”后能不能管用,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办法》设计了清晰闭环:职工发现隐患,原则上先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告知本单位工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须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并定期公开。单位不受理、不整改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吹哨人”可通过12350热线、12345热线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向上举报。

奖励申报流程同样规范。单位工会每年12月下旬申报,经县市区(园区)总工会或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初审、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复审后拨付。资金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按比例足额发放到每位“吹哨人”,并留存台账备查,严禁截留挪用。

在权益保护方面,《办法》为“吹哨人”穿上了“防护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身份和报告内容;对打击报复行为,各级工会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吹哨人”也须对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不仅依法追责,已发放的奖励也要追回。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1年,效力追溯至2026年1月1日。

责编: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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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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