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衡阳 2026-07-10 16:29:06
7月8日,衡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衡阳市支持市重点建设项目“十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强化部门协同、优化要素供给、提升审批效能,切实发挥重点项目稳投资、促增长的关键作用,加快构建具有衡阳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十举措”包括优化市级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机制、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联合保障机制、深化项目“红黄榜”机制、设立“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专窗”、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强化用林要素保障、优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实行资金奖励与优先支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强项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等。
举措“含金量”满满,配套多项财政激励。对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完成额占县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排名前三,且投资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给予50万元专项奖补,专项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同等条件下,支持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需求;已纳入重点建设的项目,完成了前期可研、初设、概算编制并获得了批复,但当年未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可申请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建立市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动态库,按月更新、分类推送至在衡金融机构,协调给予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十举措”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全媒体记者 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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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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