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惩戒+生态代偿”模式见效,3名违规垂钓者被罚增殖放流10万尾鱼苗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10 09:00:0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0日讯(通讯员 郭建华 陈邹恒 刘庭波7月8日下午,益阳市大通湖外湖东洞庭水域迎来了一批特殊的“生态修复者”——3名此前违规垂钓的当事人,在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规股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采购的10万尾鱼苗放流入河,以实际行动弥补对水域生态造成的损害。

今年4月,大通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外湖水域日常巡查时发现,3名垂钓人员在明确划定的限钓区内,无视管控公告,使用武斗竿进行非法捕捞。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渔获物130余斤及违规渔具,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在案件侦办过程中3名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对水生生态的破坏性,主动认错悔过,积极主动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针对该案件,执法部门依法采用“惩戒+生态代偿”的执法模式,对3人作出没收渔获渔具、给予刑事处罚的决定,在相关部门的见证下履行了生态赔偿责任,在涉案河段现场完成增殖放流,实现“谁破坏、谁修复”的执法效果。

大通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阮文龙表示,在十年禁渔管控河段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垂钓,任何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法律后果和生态修复责任。他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垂钓管理规定,规范垂钓行为,共同守护河道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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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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