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6-07-08 22:48:0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通讯员 颜瑞)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于7月7日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引导作用。
销售病害、未经检疫肉品,三起案件涉刑被追责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多起案件涉及经营未经检疫、病死病害肉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较大、健康风险突出,均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6年4月,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6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在江南市场附近查获李某某销售的未经检疫检验猪肉47.77公斤,猪肉胴体未见“动物检疫合格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讫印章”,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合格证明。经查,自2025年1月起,当事人从外地运送未经检疫猪肉至冷水江市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25.03万元。因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对2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6年5月,芦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举报人称从当事人处订购的约5600公斤冰冻猪肉疑似病死猪肉。经株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样品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核酸呈阳性,属于病死猪肉。经查,当事人从外省某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涉案冻猪肉共5624公斤,采购款共计25758元。该行为涉嫌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
2026年5月,岳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实,当事人付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炸爪”为原料加工虎皮鸡爪,还通过添加过氧化氢消毒剂泡煮的方式掩盖原料腐败变质的颜色与气味,产品通过微信销往市区多处菜市场摊位。截至案发,当事人累计销售涉案产品约80吨,销售金额达134万余元。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使用添加剂、兽药残留超标,两商家受行政处罚
此外,专项整治还排查出餐饮制作违规添加、流通环节兽药残留超标等常见违法情形,相关经营者因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郴州市北湖区某烧烤店因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风干牛肉串被罚。经查,该店为防止风干牛肉腐败变质,在腌制工艺中违规添加山梨酸钾,共生产涉案风干牛肉串2423串,涉案货值金额12662元。同时当事人采购牛肉未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食品添加剂未留存供货者许可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026 年2月,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662元,罚款25324元。
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超标肉制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处罚。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抽检显示,该公司销售的鲜冻羊排(羊肉)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查,不合格批次鲜冻羊排(羊肉)共62.3公斤,货值金额3189.27元,当事人采购时未查验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湘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没款合计8000元。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保持肉制品监管高压态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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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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