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乡村集体经济立法!长沙律师建言献策赋能乡村振兴

赵志高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6-07-07 22:22:0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7日讯(记者 赵志高)近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若干规定(草案)》立法研讨会在长沙举办。省市律协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联动发力,组织专业律师聚焦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痛点、群众关切难点,以法治力量为湖南乡村全面振兴添砖加瓦。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护、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农民权益保障划定法治框架。为做好上位法落地衔接,结合湖南乡村治理、农村产业发展的本土特点,我省启动配套实施规定立法工作,精准补齐地方制度短板,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本次研讨会摒弃纯理论研讨模式,紧扣湖南涉农司法实践中的高频纠纷和基层治理堵点,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务一线,对草案条款逐条打磨、查漏补缺。长沙市律协乡村振兴专委会主任张作辰,副主任徐轶、徐芳、刘琴及多名专委会骨干律师,结合长期深耕乡村法律服务、涉农纠纷处置、集体资产合规管理的实战经验,聚焦六大核心领域提出10余条精准、可落地的立法建议。

此次建言内容直击乡村集体经济治理关键,针对性、实用性极强。建议明确新增党建引领核心条款,夯实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细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标准与流程,破解身份界定模糊引发的各类矛盾;健全集体资产对外投资合法性审查机制,从制度上防范集体资产流失。

同时,律师团队还提出明确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质押、继承规则,有效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细化非成员贡献者权益划分标准,平衡集体利益与个人合法权益;完善理事会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规范村级议事决策流程,筑牢乡村廉洁治理防线。

“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撑,接地气的地方立法,才能真正守护农民权益、激活乡村活力。”长沙市律协乡村振兴专委会主任张作辰表示,本次研讨的所有建议均源自基层实务,精准贴合湖南乡情与基层治理需求,有效打通立法与实操之间的衔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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