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万尾鱼苗“安家”团洲乡,华容检察这样守护洞庭湖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7 21:53:2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伍品倩 钱莉萍 罗杨)小暑时节,华容县团洲乡团南闸水域,89.2万尾鲢鱼、鳙鱼、草鱼、青鱼鱼苗跃入洞庭湖。这批鱼苗全部由非法捕捞、水域污染类案件涉案当事人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购置,严格遵循“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

放流现场,检察干警逐一核验鱼苗数量、规格、品种及检疫证明,县公证处全程见证。“交赔偿金的时候心疼,但今天看到这么多鱼苗放到湖里,心里踏实了——毕竟是自己欠洞庭湖的,还上了。”一位曾因非法捕捞被追究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深有感触。

他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和3个朋友在洞庭湖水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被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5025元及生态损失评估费2400元。这笔赔偿金被纳入专项账户,今年7月3日投放的89.2万尾鱼苗中,就有这笔钱“转化”而来的部分。

89.2万尾鱼苗,对应多少案件?据统计,2024年以来,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已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1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共9万余元。

2020年该院办理的一起14人非法捕捞案,1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管制6个月不等,没收违法所得100多万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93万余元——这笔资金同样进入生态修复专项账户,近年来的增殖放流活动均从中统筹列支。赔偿金额虽有大小,但“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一以贯之。

放流结束后,普法课堂就地开讲,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一位渔民感慨:“以前觉得捕几条鱼不算什么,今天才知道这是给子孙后代留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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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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