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来不了,我们就过去”——苏仙法院巡回审判进村化解七旬老人商标侵权案

王晶     2026-07-07 17:53:1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自贸片区人民法庭将审判庭进乡村,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年过七旬的被告尹某在法官与村干部的联动调解下,与原告公司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某服装品牌公司诉称,被告尹某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擅自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侵害了该公司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年过七旬的尹某满脸茫然。他辩称自己曾遗失身份证,对名下网店侵权一事毫不知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庭审中尹某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身份证系被盗用,案件陷入事实认定困境。

考虑到尹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居住地远离城区,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矛盾。被告来不了,我们就过去——司法服务不能落下任何一个当事人。

庭审初期,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法官一方面耐心向尹某释法明理,讲清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和赔偿依据,明确告知其本人须承担妥善保管身份证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联合村干部一同参与调解,从乡情、法理、人情多角度疏导对立情绪。

经过几轮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尹某家属当场代为履行赔偿义务,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纠纷化解后,法官并未匆匆离开,而是就地开设法治微课堂,现场以案释法、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解答村民法律疑问。

身份证丢了怎么办?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开了网店,你要不要负责?法官结合刚审结的案件,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向村民普及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等重要证件的保管使用常识,重点提醒:切勿随意出借、出租个人证件;证件一旦遗失,务必第一时间挂失补办;切莫因证件保管不当、法律意识淡薄,引发侵权、违约甚至刑事风险。

原来一张身份证能惹出这么大的麻烦,以后可不敢大意了。在场村民纷纷感慨。

此次巡回审判,是苏仙区法院深化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法庭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实践,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组稿:刘建军

责编:梁原

一审:梁原

二审:齐果

三审:杨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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