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6 09:27:02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气象预报,为做好台风“美莎克”防范应对工作,依据《涟源市防汛应急预案》《涟源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涟源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应安委研究决定:自7月4日12:00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
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值守、预报预警、值班值守、提醒叫应和信息报送,积极做好应对工作。突出抓好在建工程和道路交通安全,全力做好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水库山塘巡查、城镇排涝、景区安全防范,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提前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防汛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防汛值班:市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市应安委办主任带班,市应急局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值班。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管、文旅广体、教育、供电、气象、水文等重点部门加强值班值守,有关部门按任务分工做好汛情、洪水监测预警和相关信息滚动发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预测预警信息,做好巡逻查险、抢险救援、人员转移等工作,收集雨水情、工情、灾险情等行动情况等,及时向市应安委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二、防汛会商与组织:市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市应安委办主任主持防汛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市应安委办将有关情况向市应安委负责人、上级应安委办报告,并通报市应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三、市应安委负有防汛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要求:根据需要,相关成员单位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专家组赶赴乡镇街道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相关工作情况上报市应安委和市人民政府。
四、应急调度:市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市应安委办主任坐镇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度值班;各受灾乡镇和有关单位根据汛情、灾险情等做好本级防汛抗旱物资、资金、人力调度,水利部门按权限做好水工程调度。
五、乡镇街道工作要求:党政街道主要领导至少有一人带队值班,加强值班值守,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通信保持24 小时畅通,将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村组和防汛责任人;水库(水电站)、骨干山塘、病险山塘、城镇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高风险切坡建房户、山洪灾害易发区责任人开展防汛巡查排险及避险转移工作,并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应安委及市人民政府。
(来源:涟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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