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法治护航 暖企安商——石门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掠影

卓萌 皮曼婷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6 07:24:39

卓萌 皮曼婷

今年是湖南省“企业服务年”,也是“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石门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部署,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依法保护与善意司法并行,在涉企案件中精准把握司法尺度、传递司法温度,以精准司法服务助力石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为石门法院执行局送锦旗。

服务下沉,问需于企零距离

于法院而言,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项孤立的业务工作,而是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系统工程。石门县人民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持续推进,以全局视野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该院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民二庭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院党组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动员,将营商环境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以规则之治激发市场活力,以权益保障释放发展动能。石门法院畅通涉企立案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审查、快速受理,涉企案件平均立案周期缩短5天。2025年共妥善审结涉企民事案件1710件,平均审理周期为42天,办案质量及效率不断提高。

企业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石门县人民法院坚持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精准服务,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将司法触角延伸到企业“家门口”。今年3月,该院出台了《“法治营商·院庭长访企问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院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实地走访,面对面问需、点对点纾困,将司法服务融入石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访企问需已成工作常态,近年来石门法院多次走进石门县高新区调研,仅去年一年即组织干警走访企业40余家,深入园区现场答疑解惑30余次。

石门法院干警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实地走访​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石门法院与县工商联共同推进“法院+商会调解”工作,联合商会成功调解商事案件137件;挂牌设立金融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调解成功金融纠纷582件,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9000余万元。针对物业服务纠纷涉众、量大的特点,法院联动住保中心搭建多元解纷机制,创新“示范判决+批量化解”模式,选取典型案例先行判决,对后续同类批量案件参照示范结果开展调解,有效破解案件积压难题。切实降低物业企业维权成本和诉讼成本,物业纠纷新收案件显著回落。

执行亮剑,权益落实有力度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近年来,石门法院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异地执行、专项执行行动,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账款得到及时支付,用一次次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2023年7月,石门法院就某公司与江某、宁某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二人偿还货款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二人相互推诿,迟迟未还。今年3月,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均被对方拒接、失联回避。

5月初,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锁定江某在外务工地点。5月18日,执行干警奔赴成都、重庆开展异地执行。面对约谈,两名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执行团队果断将其拘传至当地法院,严正告知拒不履行、恶意规避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乃至被判拒执罪承担刑事责任。

强大的执行威慑下,二人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当场筹措15万元现金履行,并自愿将名下两台总价值40万余元的挖掘机作为抵押担保,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履行方案。

跨省执行,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商

高效执行是盘活企业资产、化解经营困境的关键抓手。一笔到期工程款,如何同时化解两起执行案件?石门法院用一次“一石二鸟”的高效执行给出答案。

某建设集团拖欠石门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36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全面查控其名下常规财产,均无所获。经深挖线索,确认该建设集团在某公司尚有一笔应结工程款37万元已到期,法院遂向该公司送达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将款项划转至法院执行专户。

款项到账后,法官经关联检索发现,申请执行人石门县某建材公司同时系另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尚拖欠湖南某管业公司货款27万余元。法官随即组织两家企业协商,建材公司收到工程款后,一次性结清了所欠管业公司的全部货款。一笔工程款,解开连环债;一次精准执行,化解两起纠纷,真正实现“执行一案、化解两案、惠及三企”的良好效果。

石门法院开展“湘执利剑·2026”集中执行行动​

柔性解纷,助企纾困显温度

让法治成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定心丸”,是人民法院护航经济发展的价值追求。石门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积极适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方式,“放水养鱼”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5月13日,常德某牧业有限公司、蔡某与佛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张某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蔡某将一面致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这背后,是一起跨省涉企执行案件的圆满化解。

此前,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迟迟未见还款履行,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全面查控发现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极其有限。若机械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不仅可能导致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陷入停滞,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难以得到有效兑现。

为打破僵局,执行团队前往佛山市南海区,与被执行企业及张某面对面协商。一方面,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企业经营困难,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最终,被执行人现场履行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长期和解协议,张某还以其名下车辆为债务提供担保。“分期+担保”柔性执行方式,既为被执行人保留了经营必需的核心资产,也为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

柔性执行之外,破产审判亦是挽救困境企业的重要制度通道。石门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作用,善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制度,帮助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

石门某铸造厂经营过程中,拖欠邓某原材料款34万余元,邓某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邓某申请强制执行未获清偿,遂申请该铸造厂破产清算。

进入破产程序后,经管理人调查,该企业对外负债近60万元,无现金资产,仅有数间简易厂房及少量设备,短期内变现困难。考虑到案件债权人数较少,投资人杨某正积极筹措资金清偿债务,部分债权人也表示理解,双方具备破产和解条件,法院积极协调双方沟通,最终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各债权人自愿放弃部分债权,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最终,破产程序终结,助力企业脱困新生。

2024年以来,石门法院依法拯救陷入财务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企业5家,26家企业因主动介入柔性执法而重新焕发生机,91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重返市场。

让司法成为定分止争的天平,护航发展的港湾。石门县人民法院已连续4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破产办理”“执行合同”指标中获得优秀等次。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以更精准的司法保障、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原载于《湖南日报》2026年7月6日6版​

责编:卓萌

一审:卓萌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