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瞳铱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5 14:52:01
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访谈专家简介:
郑大华,湖南省首批“芙蓉学者”,湖南师范大学四部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长城学者”、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长期从事中国近代思想史研究和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特别委托课题等各类课题21项,出版著作21种,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报纸发表学术文章30多篇,获国家及部、省级优秀成果特别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代表作有《中国近代民族复兴思潮研究——以抗战时期知识界为中心》《中国近代思想脉络中的民族主义》《中华民族复兴思想通论(1840—1949)》《中国近代思想通史(1840—1949)》《从自在到自觉: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研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新阶段。湖南作为多民族聚居省份,民族资源丰富、交融底蕴深厚,多年来深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解读《促进法》核心要义、法治价值与实践意义,立足湖南地域特色探寻落地实施路径,华声在线记者专访郑大华教授,围绕六大维度对该法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度解读,相关解读内容将分六期推送,系统阐释《促进法》立法内涵与地方实践。今天推送第六期:总结展望——三湘民族团结新图景。
记者:站在《促进法》实施的全新起点,您对未来湖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哪些总体展望和核心建议?
郑大华:站在《促进法》实施的起点上看,这部法律给湖南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根本的遵循和坚实的法治保障,未来的前景是非常清晰的。
可以预想,一幅“美美与共”的共同体画卷,会慢慢在三湘大地铺展开来。空间上,各族群众的互嵌会越来越深入,像长沙这样的城市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融居社区会成为常态;经济上,联结的纽带会越来越坚韧,湘西等民族地区借着对口支援和乡村振兴的东风,会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稳步追赶;文化上,认同的根基会越来越牢固,湖湘文化和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交相辉映,共同筑起全体湖南人的精神家园;治理上,法治的根基会越来越稳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理念,会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行为准则。
要把这个蓝图变成现实,有三点是最核心的。第一是要“心中有纲”,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湖南民族工作的主线,尤其是在推进“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过程中,要把这条主线全面体现、落到实处。第二是要“脚下有路”,鼓励基层大胆探索,走出有湖南特色的实践路径,比如深挖各民族参与湖南革命、建设、改革的红色故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铸魂育人和工作品牌。第三是要“手中有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把《促进法》的制度优势精准转化成治理效能,让中国式现代化的湖南实践,始终充盈着团结奋进的力量。
记者: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湖南实践,全省上下应如何以《促进法》为遵循,持续擦亮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凝聚各族群众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郑大华:湖南本身有很好的民族团结工作基础,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三湘石榴红’工程”这个总品牌。它涵盖了先导、固本、振兴、融合四大工程,是一个全面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工程。《促进法》实施之后,我们完全可以把它作为总抓手,从几个方向持续发力,把该品牌擦得更亮。
首先是以《促进法》精神赋予该工程新的时代内涵,实现该品牌的迭代升级。一方面,要落实好“先导工程”的要求,把《促进法》所确立的“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五个认同”“五观教育”等核心内容,深度融入工程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进一步完善大统战格局下的民族工作协调机制,用《促进法》的制度逻辑为工程筑牢理论根基。另一方面,像“十八洞村”这样的实践典范,不应只停留在脱贫攻坚样板上,而应升级为展示各族群众携手迈向现代化、践行共同繁荣发展理念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成为“振兴工程”的新标杆。
其次是在文化交融里深化该品牌的“固本工程”和“融合工程”。湖南有传媒、出版等优势,完全可以落实好《促进法》第二十九条的要求,策划制作一批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影视作品、电视节目、图书和绘本,把湖南打造成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传播高地。像张家界这样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也可以对照《促进法》第三十条的要求,开发更多弘扬中华文化、促进民族交融的精品旅游线路。同时,要继续深化“融合工程”,推动建设更多“红石榴”社区,以实施“三项计划”为抓手,让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再者,要持续释放该品牌的“振兴工程”的带动力,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促进法》第四章专门讲推动共同繁荣发展,我们完全可以依托“三湘石榴红·同心促发展”行动,继续用好“互联网+乡村振兴”这个创新模式,推动民族地区特色资源更好地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把已经扶持打造的100个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和10个高质量发展民族示范乡的经验总结推广开来,让民族地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大步追赶。
最后,要用“法治湖南”的建设来为整个工程保驾护航。《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授权地方可以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我们要支持自治州、自治县的立法机关,把“‘三湘石榴红’工程”实施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单行条例或地方性法规,让湖南的民族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用完善的法治体系保障该品牌的生命力和公信力。
记者:对于媒体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您认为应侧重哪些方向,才能更好实现普法效果、凝聚社会共识?
郑大华:媒体在民族团结法治宣传里的作用非常关键,要真正实现普法效果、凝聚社会共识,我觉得可以侧重四个方向。
第一是要做好“法理情”的融合解读,不能只是冷冰冰地罗列法条。要把法条背后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讲清楚,讲明白《促进法》怎么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统一,怎么保障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既要以理服人,也要以情感人,大家才更容易接受。
第二是要多讲“共同体故事”,用温情的叙事打动人心。把镜头对准普通人、对准日常的生活,讲讲邻里守望、跨族通婚、合伙创业这些温暖的小事,展现“一部法律守护万家灯火”的生动场景。宏大的叙事要落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会变得可知可感,大家才会有共鸣。
第三是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做好舆论引导。针对《促进法》实施过程中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媒体要主动设置议题,邀请法律专家、民族学者做深入浅出、态度鲜明的解读,及时澄清错误的认识,把舆论引导的制高点牢牢握在手里。
第四是要在新媒体端做好创新表达,贴近青年群体。用短视频、H5等互动产品这些年轻人喜欢的形式,把“四个与共”“五个共同”“五个认同”“五观教育”“三个离不开”这些核心概念,转化成可视化、可互动的内容,守住网络民族团结的舆论主阵地。同时也要主动担当,和破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害信息作斗争,共同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记者:非常感谢郑大华教授的深度解读,您从立法深意、法条亮点、湖南实践、高校育人、落地落实等多个维度,为我们全面解析了《促进法》的核心内涵与实践路径,为全省各界学习、贯彻、落实《促进法》提供了权威、专业的指导。后续我们将结合本次专访内容,推出深度报道,助力《促进法》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法治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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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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