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儿微信公号 2026-07-04 15:30:25
7月3日,“清华教授肖鹰实名举报蒋方舟硕士论文系统性造假”一事登上热搜。
据媒体报道,肖鹰从2025年8月就开始举报,此次他再次列出表格:蒋方舟2019年提交的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个注释全假,5处《弗兰肯斯坦》中译本页码标注根本不存在;摘要与《安徽文学》2008年文章高度雷同;正文“洗稿”明显,情节出现原著错误。人民大学此前回应已介入调查,不过,调查工作已进行近3个月,仍未有调查结论向社会公布。
7月4日,蒋方舟在其个人微信账号发文,题目为《请清华教授停止对我的网暴、造黄谣以及污蔑式举报》,称肖鹰教授大量指控严重失实,并予以逐条反驳。
但硕士论文是否造假,应当由大学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审查、评定。学位法规定,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人民大学此前回应介入调查是积极表态,同时也应让整个调查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论文如无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澄清,以免舆论继续困扰当事人;如确有问题,则要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包括要求修改论文,或者撤销学位等。
有舆论认为,这次学位论文造假举报的看点是“名人举报名人”。但高校调查、处理学位论文涉嫌造假,需抛开当事人“身份”,聚焦事实。
客观而言,举报者的举报用语是很严厉的,如“严重抄袭”和“普遍造假”。对此,蒋方舟个人已经予以否认。但学校至今没有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这其中可能对是否存在论文造假存疑,也可能是对论文涉嫌造假的性质、严重程度存在不同看法。
如果是前者,当然需要更加审慎的认定;如果是后者,其实可以进行公开讨论。学位评定委员会也可以采取“票决制”来评定学术造假问题,并以此推进形成更严格的学术造假认定共识。
此次举报反映的学术造假问题,主要集中在伪造注释(参考文献),这在以往的学术不端举报中是比较少见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但现实里,大家普遍关注的学术造假,是正文中使用图片、数据造假。引文造假当然也是造假,但是否严重,尚无共识。
比如,为提高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有杂志社授意作者,要发动他人引用,有作者请同事、学生在发文章时引用自己的论文。严格来说,这种为提高引用数的虚假引用,就是造假,但谁来评定并区分呢?
另外,对于撰写硕士、博士论文,“规范”的写作,都要求有几十到上百的参考文献,包括外文文献,这是为了倒逼学生多阅读文献。但是,有多少学生真正阅读了这么多的参考文献,并找来原著阅读?
现实中,为了达到“规范”要求,就有学生编参考文献,或者直接用二手参考文献,其目的是让文章看上去“符合规范”,显示作者做了广泛的阅读、深入的研究。对于参考文献是不是准确、真实存在,却鲜有人核查,因为逐一核查十分耗时耗力。
就此看,此次举报事件真正具有价值的“看点”,或许是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参考文献造假,但很少有人对此进行核查。这涉及当前学生做学术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的基本规范问题。
对此,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如果举报属实,可进一步分析造假文献与正文表述的关系,认定其性质。如果性质严重,可给予撤销学位的处理;如果主要为不规范引用,则可要求当事人修改学位论文。
进一步看,高校也需以此为契机,强调引用参考文献、注释,必须坚持必要性、准确性、专业性原则。除此之外,还有必要完善引文数据库、引入第三方评价,遏制虚假引用、伪造文献的行为。
责编: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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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事儿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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