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7-04 14:51:39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3日)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同时废止。

详情: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负责人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

责编:张子仪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