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4 12:12:02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防范非法宗教渗透校园致全体师生及家长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老师、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校园进行传播宗教的活动和举行宗教仪式,也不得利用学校对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发展信徒等。”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净化育人环境,严防非法宗教向校园渗透,守护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娄星区教育局特就共同防范非法宗教渗透校园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一、坚守政策法规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一)全面贯彻宗教政策法规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严禁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思想、举行宗教活动、设立宗教场所。
(二)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
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妨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师生及家长应自觉抵制非法宗教宣传品,不参与、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校园宗教活动。
二、强化校园教育主阵地,守护成长净土
(一)学校教育全面把关
各学校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融入德育体系。课堂教学、教材开发、校园文化建设均不得包含宗教内容。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宗教思想,发现学生参与宗教活动应及时引导教育并报告。
(二)课外活动严格管理
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心理咨询等活动,须严格审核内容,确保无宗教元素渗透。心理咨询须遵循专业伦理,不得以宗教名义进行干预。
三、规范校外教育环节,消除渗透隐患
(一)校外培训与课后托管
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托管服务时,请核实其资质与教学内容。这些机构不得开设宗教相关课程,不得组织祈祷、诵经等宗教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请立即向教育部门举报。
(二)游学研学与夏冬令营
参加游学、研学、夏令营、冬令营前,请详细了解组织方背景与活动方案。此类活动不得安排参观宗教场所,不得安排体验宗教仪式,不得安排参与宗教活动。
四、构建家校协同屏障,巩固防护网络
(一)家庭教育正确引导
家长应以身作则,树立科学世界观。家庭活动中不带领未成年人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向未成年人灌输宗教思想。若家庭成员有宗教信仰,应依法在宗教场所内进行活动,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世俗教育的权利。
(二)家校沟通及时预警
家长应关注子女思想动态,如发现子女接触非法宗教宣传、参与可疑活动,请及时与学校沟通。学校也要定期通过家长会、家校平台等渠道,宣传防范非法宗教渗透知识,共同筑牢防线。
五、提升辨识抵制能力,共建清朗环境
(一)增强法律与辨识意识
全体师生及家长应学习宗教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辨识力,警惕以“文化交流”“心理辅导”“慈善公益”为名的宗教渗透,警惕网络平台的隐蔽传教。
(二)履行报告与监督责任
如在校内外发现任何组织或个人向未成年人传教、在校园散布宗教物品、利用各类活动渗透宗教思想,请立即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报告(举报电话:0738—8512400)。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者信息,并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校园是传播科学知识、塑造健全人格的圣地。防范非法宗教渗透,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筑牢思想防线,守护校园净土,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阳光清朗的环境!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2026年6月30日
责编:李梅花
一审:李梅花
二审:肖洋桂
三审:周俊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