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 2026-07-04 10:03:58
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访谈专家简介:
郑大华,湖南省首批“芙蓉学者”,湖南师范大学四部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长城学者”、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长期从事中国近代思想史研究和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特别委托课题等各类课题21项,出版著作21种,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报纸发表学术文章30多篇,获国家及部、省级优秀成果特别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代表作有《中国近代民族复兴思潮研究——以抗战时期知识界为中心》《中国近代思想脉络中的民族主义》《中华民族复兴思想通论(1840—1949)》《中国近代思想通史(1840—1949)》《从自在到自觉: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研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新阶段。湖南作为多民族聚居省份,民族资源丰富、交融底蕴深厚,多年来深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解读《促进法》核心要义、法治价值与实践意义,立足湖南地域特色探寻落地实施路径,华声在线记者专访郑大华教授,围绕六大维度对该法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度解读,相关解读内容将分六期推送,系统阐释《促进法》立法内涵与地方实践。今天推送第五期:落地难点与应对举措
记者:《促进法》正式实施后,湖南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在落地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实操难点?比如基层普法宣传、差异化政策落实、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
郑大华:《促进法》落地到基层,确实会面临不少现实的挑战,几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首先是基层普法宣传容易出现“温差”,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上热下冷”“城市热乡村冷”。法律文本本身专业性比较强,基层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文化程度不高的群体,理解起来门槛不低。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做好翻译转化,组织专家把法言法语转换成老百姓听得懂、愿意看的形式,比如方言顺口溜、苗鼓苗歌、侗族大歌这些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用身边的人和事来讲法理,法律才能真正接地气。
第二个难点是差异化政策的落实难在“精准度”。《促进法》第四章强调差别化的区域支持政策,放到湖南来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其他散杂居民族地区的发展需求不一样,就是同一个民族地区,内部发展也不均衡。怎么精准识别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真实诉求,避免政策“一刀切”或者“撒胡椒面”,是很考验治理能力的。这就要求我们沉下去做深入调研,根据实际情况“一县一策”“一事一议”,让政策红利真正精准滴灌到需要的地方。
除此之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也是一大考验,核心是“定性”和“法治”的把握问题。落实《促进法》第五十三条,最考验基层干部的,就是能不能准确认定纠纷的性质。很多时候一起普通的邻里摩擦、经济合同纠纷,可能会被人刻意贴上“民族”的标签,把简单的民事问题复杂化。应对的关键,是给基层干部做好法治思维的培训,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依法处理,绝对不能因为当事人的民族身份就搞特殊化处理、选择性执法。同时,对故意引发、激化矛盾的行为,也要依法坚决打击。
记者:普通民众、市场主体容易对《促进法》产生哪些认知误区?我们该如何精准普法,让群众看懂、读懂、遵守、运用好这部法律?
郑大华:普通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促进法》的认知误区,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普法工作就要有针对性地去破解。
第一个普遍的误区,是不少群众觉得这是“少数民族的法律,和自己没关系”。这个认知一定要纠正过来。《促进法》序言里写得很清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这部法律规范的是所有公民和组织的行为,保障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没有谁是“局外人”。所以普法的时候要突出“全民性”,多讲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真实故事,让大家明白人人都是参与者,也都是受益者。
还有一种误解,认为《促进法》是给少数民族“特权”,这是完全错误的。《促进法》第五条、第六条都明确重申了一律平等、禁止歧视、增进共同性这些基本原则,法律保护的是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绝对不是给某个民族法外特权。我们可以重点解读第五十九条里关于禁止就业歧视、拒绝提供服务的条款,让大家清楚,这部法律恰恰是反对一切形式的特权和歧视的。
对市场主体来说,也容易有一个顾虑,觉得落实《促进法》会增加企业负担。其实恰恰相反,落实《促进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要求,把共同体意识融入企业文化、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是高度契合的。包容和谐的用工环境既能留住人才、激发创新活力,也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开拓民族地区市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最终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
至于精准普法,关键要在三个维度下功夫。内容上要分众化,给普通市民讲的,重点是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歧视、建设互嵌社区的权利义务;给企业讲的,就重点说公平就业、社会责任和歧视行为的法律后果,不用一套内容讲所有人。形式上要故事化,别照本宣科念法条,多拍一些反映湖南民族团结的微电影、纪录片,用“三千湘女上天山”“十八洞村脱贫”这样的故事,去诠释法条背后的精神,大家更容易接受。渠道上要生活化,既要做短视频、一图读懂这类“指尖普法”的内容,也要用好社区公示栏、屋场会、村晚这些基层阵地,做嵌入式的宣传,让法律不知不觉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湖南师范大学将暑期家访作为《促进法》普法的重要途径。2019年来,学校连续7年坚持开展新疆、西藏暑期家访工作,扎实组织家访,详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介绍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资助政策,与家长交换育人心,搭建家校“连心桥”。今年暑期家访已将宣传普及《促进法》作为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确保实效。
记者: 结合湖南基层治理实际,您认为湖南应建立哪些长效机制,保障《促进法》落地见效、常态长效,避免“立法热、实施冷”?
郑大华:要避免“立法热、实施冷”,核心是要建立起一套能持续运转的长效机制,而不是靠一阵风的运动式推进。
首先最根本的,是建立“党建+共同体建设”的引领机制。要落实好《促进法》第四十一条确立的工作格局,把各级党组织履行《促进法》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政治巡视巡察和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用党建来把方向、聚合力,这是所有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保障。
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起一套“规划—评估—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按照《促进法》第五十条的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湖南可以走在前面,先制定省级的专项规划或者实施方案,把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都明确下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各个部门、各个市县的落实情况做监测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工作的闭环。
还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联动机制。横向上,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民族工作部门和公安、教育、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网信等部门一起参与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尤其是处理网络民族歧视、就业歧视等问题,多部门协同才能见效快。纵向上,打通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的民族事务治理网格,确保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管事,不让工作在“最后一公里”掉链子。
最后,还要有配套的示范创建和激励容错机制。把《促进法》的实施情况,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核心评价指标,对做得好的地方和单位,给实实在在的表彰和资源倾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也要给基层干部兜底,针对大家在依法处理复杂民族事务时的探索实践,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家在法治框架里大胆创新,解决“不敢为、不愿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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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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