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年起,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王亮     2026-07-03 19:08:51

湖南日报73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公告,202711日起,将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据了解,纳税人已有的或新增的上述车辆类型,均包含在内。也就是说,此次政策调整不区分存量和增量,纳税人拥有的上述类型车辆,均不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因没有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不受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仍不征收车船税。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自2012年来,我国明确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已经突破50%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逐步摆脱对普惠政策的依赖,进入市场化自主增长的新阶段,取消车船税普惠政策,将有助于引导企业依靠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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