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搬”进综治中心,这起纠纷当场调了!

    2026-07-03 13:04:1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 通讯员 王帅钧)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服务下沉基层,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金龙镇综合治理中心,公开审理朱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托综治中心,成功促成案件达成调解,并在庭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因劳务费结算产生分歧,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就地化解矛盾,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金龙镇综合治理中心,邀请当地村干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承办法官陈亚雄梳理案件争议焦点,认真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有序开展法庭辩论。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充分理解劳动者务工增收的不易,明确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责任与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兼顾情理与法理,细致化解双方对立情绪。

考虑到本案具有调解基础,法官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熟悉民情、贴近群众、善于调解的基层治理优势,邀请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参与调解,通过法官讲法理、村干部讲情理的方式共同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来法官还能这样办案,在家门口就把事情解决了!”围观群众感慨道。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就地开展了普法宣传,向过往群众和基层干部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婚约彩礼纠纷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此次纠纷化解,是湘阴法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生动实践,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司法兜底”解纷机制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协同联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

下一步,湘阴法院将紧紧依靠基层党委政府,深化与乡镇综治中心协作,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工作,依托“双回路”解纷机制赋能基层治理,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健康发展。

组稿:曾雨田

责编:雷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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