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这部刚上线的超龄打工新规,你给咱爸妈划重点了吗?︱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6-07-02 14:44:30

美好生活有说“法”,听金燕快乐普法。

昨天,五部门联合出台的那份文件,《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上线了!

一句话:从7月1日起,超过退休年龄还在干活,国家正式承认你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打工人”了!

以前,这帮老同志在法律上啥地位?两个字:编外!老板说:“您都领退休金了,咱这叫‘劳务关系’,不叫‘劳动关系’!”

啥意思?老板雇你干活,但不给你上工伤险,加班不给钱,辞退没补偿,出了事儿您自个儿兜着!

您品您细品,这叫什么事儿?干活儿一样累,受伤没人管!使唤您时,您是爱岗敬业的老工人!您受伤时,秒变有多远走多远的路人甲!

新规来了,老板别再嚣张了!

这部新规管两类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在岗的;提前退休了又被叫回去干活的。

请注意!弹性延迟退休那拨人不归这儿,他们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那棵法治“大树”底下呢,不用换地方!

好的,“地盘”划清楚了,咱们一条一条划重点!

先说最实在的——钱!

工资怎么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月足额给到手里!

咱就是说,屏幕前那位精明的老板,别想着年底只给我爹发两桶油顶工资!油咱要,钱也得给!

再说加班!

新规写得明明白白,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

“一般不”啥意思?能不加就不加呗!但万一真让你爹加班,得给钱!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作日延时,1.5倍工资;休息日没给补休,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大年初一那种,3倍工资!

以前,多少保安大叔、保洁阿姨,大过年还在干活,但加班费长啥样都不知道。

钱的事儿说完了,再说安全!

单位必须给超龄打工人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必须安排身体扛得住的岗位。明令禁止干那些伤身子、玩命的活。

以前,六旬大叔连个安全帽都不发,就在工地上搬砖了,出了事儿,老板只会“甩锅”:“你自己不小心!”

现在新规明确了:老板没教,“锅”甩不掉!

接下来是最硬核的一招——工伤保险!

新规说了,单位必须给超龄打工人交工伤保险,并且个人一分钱不用掏!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因为上班受的伤,就按工伤来认定和赔付!

65岁的老陈,在工地上被车撞了,医药费花了大几万,就因为“超龄”,工伤认了5年都没下来。

现在新规上线,这种悲剧不会再上演了!

养老保险没缴够年限的,新规也管!要么自己接着缴,要么跟单位商量,单位帮你缴,个人部分从工资里扣。已经领着退休金的,原来怎么领还怎么领,不受影响!

最后一道“安全锁”,必须签书面用工协议!干多久、在哪儿干、给多少钱、谁给交社保,白纸黑字写清楚!

以前干活,老板只会“画大饼”:“老陈,你放心,干完就结工资!”活干完,老板“装上了”:“哎呀,最近手头紧……”你找谁说理去?

现在,万一真碰上不讲理的,拿出白纸黑字,找人社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再不行上法院!三扇大门,为你敞开!

金燕之谈:新规之下,超龄用工从“灰色地带”步入“阳光底下”!全国几千万超龄打工人,是你身边的保洁阿姨、保安大叔,是咱爸咱妈!谁不老呢?爱工作有什么错?干活儿就得被保护!跟年龄无关!跟劳动有关!他们的汗水不比年轻人廉价!安全不比白领次要!尊严不因年龄打折!法条是冷峻的,法治的底色是温暖的,这份温度,写进了每一份超龄用工协议里!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湘潭大学23级法学二班 石昕淇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责编: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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