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法院:模拟庭审进校园 集中宣判扬法威

    2026-07-01 15:59:5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球 郑雅琼 朱文莉)近日,郴州中院联合桂阳法院走进桂阳县蓉城中学,开展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筑牢青春禁毒防线”为主题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仿真教具辨识、模拟庭审与专题法治课堂相结合的方式,为全校师生送上一堂沉浸式禁毒法治课。

禁毒宣传活动率先在学校田径场开展。干警向学生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摆放仿真毒品样品,结合本地案例讲解 “上头电子烟”、伪装零食饮料等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危害性及诱骗青少年的常用手段,学生认真观摩、积极提问,防毒认识得到有效提升。

“现在开庭!”户外科普结束后,一场以非法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为蓝本的校园模拟庭审正式开庭。由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等角色,完整还原开庭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全流程,生动再现涉毒刑事案件庭审实况。整场庭审庄严肃穆、程序规范,直观展现了涉毒行为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伤害及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庭审结束后,郴州中院法官唐俊宇现场点评。随后,桂阳法院法官助理刘子怡结合辖区近年审理的未成年人涉毒真实案例开展专题法治宣讲。

此次郴州市县两级法院联动普法,将仿真教具辨识、沉浸式模拟庭审与专题法治课堂有机融合,切实补齐青少年对新型毒品和药物滥用的认知短板,以司法力量护航校园净土,筑牢青少年无毒成长的法治防线。

6月26日上午,桂阳法院组织两名干警前往蔡伦广场开展禁毒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干警向往来市民发放禁毒宣传手册,讲解新型毒品危害、涉毒相关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认清毒品陷阱、自觉远离毒品,营造全民禁毒、共同守护平安桂阳的良好社会氛围。

6月26日,桂阳法院对3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法院依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罗某某、卢某某、陈某某3名被告人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此次集中宣判,不仅是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更向社会传递出违法必究、涉毒必惩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司法震慑,营造出全民参与、共建无毒家园的浓厚氛围。

6月26日上午,桂阳法院第二、四党支部创新主题党日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赴县禁毒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教育。

在基地讲解员的引导下,干警们有序参观了禁毒历史、毒品种类、危害案例等多个展区,通过图文展板、毒品仿真模型等,对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及社会危害有了更为直观、深刻的认识。参观结束后,全体党进行禁毒宣誓,用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拒绝毒品、参与禁毒斗争的坚定决心。随后的专题党课上,支部强调要将党性修养与禁毒工作深度融合,在案件审理中彰显从严惩处的决心,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普法引导的作用,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在禁毒斗争中的职责使命。

活动最后,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禁毒警示教育片。片中一个个因毒品而支离破碎的家庭、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真实画面,让在场干警深受震撼,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毁灭性打击。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立足审判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为营造全民禁毒的法治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组稿:刘建军

责编:李祯媛

一审:李祯媛

二审:李翔

三审:戴志杰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