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晴岚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1 12:38:33
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肖晴岚 通讯员 杨利
六月,雨水浸润三湘大地。某在建高速项目施工现场,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交通质安局”)的监督组以“四不两直”方式直达作业一线——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抵现场。
蹲下身,卷尺贴上刚碾压完成的路基层,量厚度;抬起头,对照手机里的验收数据,测钢筋间距……动作熟练,一气呵成。这是从业近二十年的老党员阳光不知第多少次俯身工地。作为检查组一员,他常年奔走在各大项目现场,这次“直奔现场、直面问题”的督查,正是省交通质安局党员队伍深耕质安监管的真实缩影。
据悉,我省交通建设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保体系。其中,监理是扎根工地的“一线哨兵”,全程旁站、守住工程质量、进度、费用三道防线。省交通质安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统筹制度落地、行业规范、隐患督办等工作。
样板前置,从源头根治施工乱象
深耕一线督查近二十年,阳光印象最深的行业变革,源自“首件工程认可制”(以下简称“首件制”)在全省交通建设领域的全面推行和落地。
何为“首件制”?
简单说就是在工程批量施工前,先行打造第一件样板工程,待首件工程经四方(施工、监理、设计、建设)验收合格、形成标准后,再进行批量施工。
“以前检查,最头疼的就是无标可依、各行其是。”省交通质安局资信事务部负责人肖玲芳有着同样深刻的从业记忆。首件制推行前,同类桥梁、路基在不同标段的施工质量可能天差地别。事后返工不仅耗时耗力,许多隐蔽缺陷更是难以彻底修复,成为长期困扰行业的顽疾。
转机始于2010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于当年8月15日印发《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指导意见》,首次从制度层面明确“凡未经首件认可的单项工程,一律不得批量生产”。此后,首件制在张家界、永州、郴州、衡阳等市陆续试点,积累地方经验。
真正将其推向系统性全覆盖管理的,是2016年开工的马迹塘至安化高速公路——该项目将首件制贯穿桥梁、路基、路面、隧道等全部主要分项工程;2018年通车后,于2023年获评中国公路行业最高质量奖“李春奖”,成为可复制的样板。
从地方试点到全域落地,首件制彻底扭转了事后补救的被动监管局面,用最小试错成本提前排查工艺漏洞、优化施工方案,有效规避批量施工后的大面积质量隐患。“有了这把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施工质量明显提升。”肖玲芳说。
▲2018年,邵阳市交通质安监管部门对某公路段进行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巡查。省交通质安局供图
严督实导,让制度从纸面扎根工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地执行。为杜绝制度空转,省交通质安局的策略是“嵌入”——在省市两级日常巡查、季度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坚持问题在现场排查、隐患在现场整改,坚决杜绝人情监管、宽松执法。
多年一线督查,阳光总结出一条规律:首件样板打磨扎实,现场管控井然有序;首件验收走过场,施工现场必定乱象丛生。多数质量问题的根源,均在于首件制度落实缺位、监理履职不严。
2018年,邵阳市交通质安监管部门对某公路段进行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巡查,抽查该项目沥青下面层首件工程的认可资料时发现,施工、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质量检验评定便进行推广施工,导致沥青路面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检查组当即约谈参建三方,责令重新进行首件工程施工,及时堵住质量漏洞。
▲路面整改现场。省交通质安局供图
久久为功,样板标准铸就精品工程
十余载久久为功、接续发力,在省交通质安局全体党员骨干的坚守下,首件制从一纸行业倡议转变为全省交通建设的行动自觉,推动工程质量实现全域跃升。
目前,首件制已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中全面推行。在建的浏江高速项目就是典型实践范例,该项目超300万方路基填筑工程,严格依托首件制固化分层填筑、分层碾压标准化工艺,全线各标段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工程实体质量全程可控。
▲浏江高速第三合同段施工现场。浏江高速项目供图
工地既是质量攻坚现场,更是党员廉洁考场。交通质安监管者、监理从业人员,手握工序把关、质量判定、隐患督办的关键权限,极易面临人情干扰与利益诱惑。从业近二十年,阳光亲眼见证行业蝶变,也始终坚守党员政治本色:“不论是我们的每一次检查,还是监理签下的每一个名字,都是对工程质量的庄严承诺,守住廉洁底线,才能守得住百年工程品质。”
长期以来,省交通质安局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铸魂育人。为夯实制度落地根基、净化行业生态,该局发文明确,监理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不低于概算监理费用的88%,破除“低价中标、失职妥协”乱象,让监理人员摆脱利益牵绊、有尊严有底气秉公履职。
首件制推行了十几年,早已不是新鲜事。但一项制度能够从纸上落到地上、从倡导变成习惯,靠的不是一时热情,而是持续不断的监督推动、久久为功的制度建设。守住每一块“样板”,就是守住百年工程最坚实的质量底线。
责编:刘茜
一审:肖晴岚
二审:王海燕
三审:刘乐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