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1 10:01:51
各参保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6﹞6号)规定,我省从今年7月起,对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管理。按规定核定的2026年7月—2027年6月浮动后费率已推送各单位,各单位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工伤费率核定查询打印模块和税务网厅社保申报模块查询。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缴纳2026年7月工伤保险费前,应先行确定本单位核定费率无误;对本单位核定费率有异议的,务必在7月14日前先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待重新核定后通过税务部门申报测算缴费。
郴州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
责编:张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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