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守护民族团结 用实干夯实共同体根基——郑大华教授谈湖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践路径(二)

赵瞳铱   华声在线   2026-07-01 09:41:22

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访谈专家简介:

郑大华,湖南省首批“芙蓉学者”,湖南师范大学四部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长城学者”、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长期从事中国近代思想史研究和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特别委托课题等各类课题21项,出版著作21种,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报纸发表学术文章30多篇,获国家及部、省级优秀成果特别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代表作有《中国近代民族复兴思潮研究——以抗战时期知识界为中心》《中国近代思想脉络中的民族主义》《中华民族复兴思想通论(18401949)》《中国近代思想通史(18401949)》《从自在到自觉: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研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今天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新阶段。湖南作为多民族聚居省份,民族资源丰富、交融底蕴深厚,多年来深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解读《促进法》核心要义、法治价值与实践意义,立足湖南地域特色探寻落地实施路径,华声在线记者专访郑大华教授,围绕六大维度对该法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度解读,相关解读内容将分六期推送,系统阐释《促进法》立法内涵与地方实践。今天推送第二期核心亮点与关键突破

记者:请您为普通民众简要梳理《促进法》最核心、最贴近民生、最值得关注的五大关键亮点区别于传统民族工作规定,《促进法》在权益保障、融合发展、责任落实、监督惩戒等方面有哪些重要升级

郑大华认为《促进法》最核心、最贴近民生、最值得关注的五大关键亮点,一是把握和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落实民族工作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工作原则,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把各民族凝聚起来,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二是国家依法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此同时,国家也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教育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要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观念,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输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以此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三是依法保障各民族人口跨区域流动就业,建设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严禁借民族习俗制造民族对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方式,制作和传播含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信息国家保护公民婚姻自由,消除生活交往壁垒,促进各族群众朝夕相处、水乳交融,以此夯实民族团结的社会根基;四是把帮扶民族地区发展上升为法定义务,国家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此,要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加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尤其要加大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投入,缩小城乡与区域差距,让各族群众均等享受发展红利,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根基;五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令禁止民族歧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方式,制作和传播含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信息,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输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设立投诉举报机制,公民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定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明确处罚煽动民族矛盾、制造民族对立之言行的条款,以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妥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以此夯实民族团结的法治根基。

区别于传统民族工作规定,《促进法》在权益保障、融合发展、责任落实、监督惩戒等方面的重要升级主要体现在:权益保障方面,由原来的零散政策变成了现在的法治保障,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明令禁止民族歧视,保障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公共服务,兼顾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中华民族整体共同利益。 融合发展方面,顺应人口双向流动趋势,立法推动互嵌式社区建设,将各民族全方位交往交流交融拓展到全国城乡,经济扶持政策兼顾共同富裕与人心凝聚。在责任落实方面,打破了单一部门负责的旧模式,明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的法定职责,把民族团结从软性工作任务变为硬性考核目标,配套经费与制度保障。在监督惩戒方面建立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联动机制,细化歧视行为、破坏团结行为的处罚措施,公职人员不作为要依法追责,民族分裂行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现有法可依,管控闭环。

记者:《促进法》明确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歧视、保障流动人口权益、推进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这些条款针对当下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新形势,能够解决哪些长期以来的民族工作难点问题?

郑大华:第一,法律明确禁止一切民族歧视,把就业、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平等权写入条文。遇到不公平对待,群众可以依法维权,堵住了制度漏洞,保障外来各族流动人口均等享受城市公共资源,解决了“进城容易扎根难”这一老大难问题。第二,厘清流入地与流出地责任,补齐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保障短板,打破户籍限制,保障流动群众就地享受民生福利,补齐了城市民族工作短板,扭转了“重管理、轻服务” 的旧局面,让外来各族群众稳得住、融得进、住得下。第三,统一执法尺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随意给普通民事纠纷附加民族属性,规范基层矛盾处置,防范矛盾扩大化。第四,依靠平等法治环境打破同族聚居封闭格局,推动各族群众混居共居,破解圈层隔阂,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扫清制度障碍。

记者:《促进法》专门对文化认同、精神家园建设、民族教育、网络民族团结建设等作出明确规范,您如何看待文化铸魂在本次立法中的重要分量,这对凝聚各民族文化共识有何作用?

郑大华:文化铸魂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支撑,发挥着固本培元的关键作用。第一,它能够重塑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国家观,持续强化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整体认同。第二,整合各民族多元文化,把多姿多彩的各民族文化融入中华文化大家庭,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三,以文化交流促进情感相通,拉近各族群众心理距离,助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第四,以同心共筑民族团结,跳出单纯的经济帮扶,实现各族人民人心相聚,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记者:《促进法》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完善了保障与监督机制,压实了各级主体责任,这一制度设计对防范民族工作形式化、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工作有何意义?

郑大华这一工作格局有利于从制度上根治民族工作形式,保障民族工作常态长效。第一,厘清各级权责,改变过去仅靠民委部门单独推进的局面。党委负总责,把牢政治方向,压实主体责任;政府抓落实,统筹整体部署,把民族团结纳入发展规划;各个行业部门各司其职,把民族团结融入教育、就业、社区治理等日常业务。把临时任务固化为常态化法定职责,杜绝只搞标语活动、不抓人心凝聚的表面工作,实现民族工作常态化长效推进。第二,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宣传、教育、人社、住建、基层社区等共同发力,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嵌入日常生活、民生领域,防止工作形式化、碎片化、台账化。第三,广泛吸纳社区、企业、群团组织共同参与,把民族团结从行政任务变成全社会共同行动,杜绝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让民族团结扎根日常生活,做到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基层。第四,配套考核问责制度,以实际成效检验工作成果,杜绝形象工程,保障民族工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服务和服从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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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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