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乐 2026-06-30 17:44:3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周子乐)近日,安乡法院通过“快执+善执”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欠款,既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又维护了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原告某出租车公司系安乡县三家出租汽车公司之一,从事安乡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工作。被告李某、王某系出租车个体营运从业者,两人运营同一辆出租车。2022年12月30日,李某、王某分别与某出租车公司签订了《经营权合同》,明确约定由某出租公司提供营运资质挂靠、税费代缴、保险协调及事故处置等综合管理服务,两人每年共支付管理费2800元。合同期限届满后,李某、王某二人均未与公司续签合同,亦未向某出租公司交纳经营管理费,却持续利用公司名下运营资质及标识从事载客经营。之后,某出租公司多次催告,要求其补签协议、依约付费,或退出营运体系、交还资质,李某、王某均消极回应。某出租公司便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王某偿还管理费3967元及续签经营合同。
判决生效后,李某、王某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026年6月10日,某出租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即刻启动涉企执行绿色通道,坚持“快查、快执”原则,兼顾企业正常经营与个体从业者生计的平衡保护,一方面,冻结李某、王某二人银行账户,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告知其从业资质考评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另一方面,强调合同系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信守承诺。最终,在强制措施与释法说理双重作用下,李某、王某二人意识到逃避债务的代价远超欠款本身,于2026年6月16日主动向某出租公司履行了全部欠款并续签了新一轮合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是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下一步,安乡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灵活运用执行手段,以更有力的举措、更高效的作风,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坚强的司法保障。
组稿: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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