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向光 张英 辜鹏博 王珏 贺志平 黄亚苹 周洋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30 16:51:59
2026年6月25日,湖南岳阳汨罗市的一条街道上,几名男子推着一个不锈钢笼子沿街前行。笼子里关着两名戴口罩的女性和一只黑狗,笼顶竖着一块写有“偷人的”字样的纸牌,一名女子敲锣随行。
“浸猪笼”“游街示众”“私刑羞辱”,一石激起千层浪。愤怒的网友们纷纷质问:在法治社会,怎么还有人敢如此公然羞辱他人?
事情很快真相大白。6月26日,汨罗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何某(男,38岁)为博取网络流量、牟取不当利益,自6月22日以来纠集龚某某等8人在公共场所多次摆拍低俗场景。公安机关依法对策划组织者何某予以刑事拘留,对龚某某等8人予以行政拘留。网信部门同步封禁涉事账号。
从舆情发酵到警情通报,不到24小时。汨罗当地的网信与公安协同作战、线上溯源与线下落地同步推进,及时回应了公众期待。
然而,个案的了结不等于问题的终结。我们发现:这种唯流量的摆拍绝非孤例。
类似的还有卖惨营销:一些自媒体编造“单亲妈妈送外卖”“带娃谋生”等苦情故事,利用公众同情心骗取关注。
消费善意的剧本同样屡见不鲜:“深山救助流浪女”“悬赏寻找救命恩人”轮番上演。
制造对立的猎奇事件更是流量大户:“秦朗寒假作业丢巴黎”“女孩走盲道被撞”等视频,无一不是以“社会新闻”的面目伪装“剧本”,从而获得流量加权。
令人警惕的是,这场闹剧的主角早已不限于草根个体。
2026年3月,瑞士知名品牌罗技在抖音发布GPW3鼠标推广视频,配文:“当我一降价,你还不是像狗一样跑过来。”一个国际品牌,把消费者比作“狗”,堂而皇之地挂在官方账号上。
2026年6月,滴露消毒液广告中出现“我可以不是第一次,但我未来的老婆可不行”“干干净净没被别的男人污染过”等台词,因物化、侮辱女性引发众怒。
这些“翻车”绝非简单的“文案失误”。而是“流量至上”的逻辑,已经从个体渗透到了商业文明的骨髓里。尤其是AI技术介入后,这条流水线迅速进入了“工业化时代”。
2026年6月,西安警方侦查发现,某涉案MCN机构拥有大量自媒体账号,均是利用AI工具生成虚假视频贴文,不加甄别地随机匹配给不同平台账号进行批量发布。该案共涉及3家MCN机构和14名涉案人员,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查实涉案资金34余万元,查扣电脑29台、手机26部,涉案账号全部注销。
另一组数据更值得关注:截至2025年5月,我国MCN机构数量已达2.9万家,行业市场规模达636亿元。网红粉丝总数500万以上的MCN机构超240家,其网红粉丝总数占市场总粉丝量近71%。资本通过投融资,将虚假流量做成了一条“高效变现”的产业链:上游有AI技术供应商,中游有批量养号的“云机房”,下游有带货转化的供应链。
有人把源头归咎于平台。实际上,平台也很难。首先是内容审核成本高。据报道,仅字节跳动一家公司,2021年的全球审核团队就超过2万人,每年仅人力成本高达数十亿元。AI辅助审核固然能提高效率,但造假技术也在升级。更难的是“度”的把握:审核太严,被骂“扼杀创作自由”;审核太松,虚假内容泛滥又会被批“不作为”。平台被夹在监管、用户、广告主和资本几股力量之间,里外不是人。
考虑到海量的信息需要审核,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一个“避风港原则”:平台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即可免责。但是在实践中这一原则某种程度上成了平台的一道“护身符”。
更大的困境在于,平台本身就是资本运作的产物。它的算法推荐逻辑、广告分成机制、流量倾斜政策,本质上服务于资本增值。而虚假对立、情绪煽动的内容,恰恰是流量“富矿”。要求平台加强监管,相当于要求资本主动放弃一部分利润。所以,不是平台不想管,而是在资本逻辑下,平台有没有能力管、能不能真正管到位。
既然问题如此严重,能不能把自媒体“一封了之”?不行。
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已达10.99亿人,行业市场规模达1.29万亿元。全网短视频账号规模达16.2亿,职业网络主播规模突破3800万。44.6%的新网民首次上网就是因为短视频。
自媒体已经不只是“行业”,而是基础设施。它连接着个体户的生计、农产品的销路、灵活就业的饭碗。如果“一刀切”,会误伤庞大的数字经济生态。这正是治理的难题所在:既要遏制“毒流量”的蔓延,又要保护数字经济的活力;既要守住底线,又不能扼杀创新。
那么,怎么办?其实我国监管层给出的回应是迅速而有力的。2024年开展了“网络清朗行动”,2026年3月开展了网络整治专项行动,当月即集中清理虚假摆拍等违规短视频3.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3400余个。与此同时,学界、业界乃至全社会共同探讨如何升级治理思维。
有观点认为,平台的注意义务应该从事后响应向前端预警延伸,不能停留在少数平台上,而是要成为全行业的义务。算法推荐方面,有学者建议,对靠制造对立、卖惨起号的账号,可以探索在内容端处罚之外,辅以流量分发的限制。并可以实践来检验,而不是拖延不动。另外,要严格遵守“AI生成信息标注以及虚构摆拍内容标注”,“切断‘毒流量’吸粉变现利益链”。
对于资本这一“始作俑者”,我们不必抹杀其逐利性,而是要驾驭它。可以考虑将“社会效益指标”,如虚假信息率、辟谣响应时效、无底线内容及事件比例等等纳入平台考核体系,与其营收挂钩,进而让无视底线的资本付出真正的“增长代价”。比如,对MCN资本,是否可以考虑建立行业准入和“熔断机制”——一次违规,整家受限,等等。
这些策略的可行性和边界,都值得探讨和实践,在立行立改和边做边改中建立一个有秩序、有道德的清朗网络空间。
互联网的尽头不应该是“流量的奴役”,资本必须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笼子里运行。因为我们不想看到“浸猪笼”这样的事件“按下葫芦浮起瓢”。
文案|萧向光
出镜|张英
摄影|辜鹏博 王珏
剪辑|贺志平 黄亚苹 周洋
责编:黄亚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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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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