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29 08:06:2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邬雅琳 吴步秋
公务用车是一面映照党员干部政绩观的“镜子”,折射出作风取向,更体现出权力立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把公车使用的规矩挺在前面,就是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过紧日子的习惯,把节约下来的公共财政资金用到民生短板补齐、发展瓶颈破解上,真正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守住为官从政的初心。
6月23日,湘潭县新能源公务用车集中交付仪式举行,第二批集中置换的16辆吉利新能源公务用车正式交付使用,前后两次共交付31台新能源公务用车,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优先保障执法执勤、民生服务、调研走访等高频公务出行需求。这是全市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向基层延伸穿透,以新能源公务用车“小切口”统筹破解基层出行难题的又一份实干答卷。
2025年5月,湘潭市启动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打破沿袭多年的“单位所有制”。一年后的今天,这项改革不仅取得丰硕成绩,还被纳入全市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的核心内容,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2025年12月4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公务用车“三统筹两提升”模式 打造公务用车改革的“湘潭经验”》作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典型案例,向全省专题推介。
这份殊荣与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柜里一份特殊的账本息息相关。账本上记录着这样一组数字:2025年,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运维费用节约66万元,司勤人员支出减少400万元。
这组数字背后,是一场持续多年的公车改革攻坚战。长期以来,湘潭市实行公务用车“零购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993台一般公务用车,正面临“三高两低”困境。老旧车辆占比高、运行维护成本高、安全隐患高;集中统管率不足10%,新能源车占比不到5%。一边是财政资金吃紧,一边是车辆闲置与浪费并存,有的单位车辆“吃不饱”,有的单位却“不够用”。
在湘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委书记胡贺波指出,要充分运用好公务用车改革前阶段成果和经验,坚持“集中管理、高效服务”,将改革推向纵深,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资源统筹集约利用,持续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全面提升服务效率与管理水平。
这次会议,拉开了湘潭市公车改革攻坚的序幕,改革任务从“建机制”阶段全面迈向“提质效”新阶段。
打破“铁交椅”的决心
改革第一步,就碰上“硬骨头”。长期以来,公务用车实行“单位所有制”,车辆成了各单位的“私产”。要打破这种格局,阻力可想而知。
“有的单位觉得,车被收走了,以后办事不方便;有的单位担心,集中管理后,用车得看别人脸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忆道。
但改革没有退路。作为责任单位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始“地毯式”摸排:一辆车一辆车地核查性能状况,一家单位一家单位地调研使用现状。结果显示,全市超年限、低效运行的车辆达134辆;有的车辆一年出车次数不多,运维费用却居高不下;有的单位同时拥有多辆公务用车,忙闲不均现象严重。
“必须打破‘铁交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定决心。按照“平台使用一批、调剂利用一批、公开处置一批”的思路,196辆公车被市场化处置,上缴财政非税收入216.3万元;21辆车被调剂给基层单位,市级公车服务平台从28台扩充到70台。
更关键的是,每个市直机关单位只保留1辆应急保障用车,其他车辆全部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这意味着保障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
“三笔账”里的改革智慧
车辆收上来只是第一步,怎么管才是真功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拿出“三统筹”方案:统筹管理编制、统筹运行经费、统筹企业资源。
精妙的是“算账”逻辑。他们算了一笔细账:245辆一般公务用车5年运行维护费合计3920万元。这笔钱怎么花?如果按老办法,可能一会儿就花完了。
但湘潭市创新性地将这笔钱统筹使用:拿出1369.83万元购置111辆新能源汽车,444万元打包给吉利公司负责5年内的保险和维护保养等,111万元用于5年运行费用。
这样算下来,5年环比可节约公务用车运维费用约2000万元。
这不是简单的“省钱”,而是用市场化的方式盘活财政资金。与吉利集团的战略合作,不仅拿到了优惠的购车价格,还获得全链条服务保障——车企负责建充电桩、买保险、做保养,24小时即时响应,用车单位真正实现“无忧用车”。
新能源车占比从改革前的不到5%提升至43.9%,年均运维费用降至1万元,较燃油车下降68.75%。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刚性约束,更是财政资金集约节约利用的生动实践。
值得一提的是,公车平台也焕然一新。在河东、河西各设置一个服务站点,7×24小时、30分钟内全天候保障到位。自2025年5月改革以来,平台出车4509次,行驶50.8万公里,同比分别增加1.5倍和3倍。
治理现代化的“湘潭样本”
公车改革改到深处,改的是体制,革的是观念。
过去,市直单位因用车忙闲不均引发的租车费用居高不下,违规租车、“白条租车”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甚至存在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两头占”问题。
湘潭市的做法是“制度+技术”双管齐下。一方面,出台《湘潭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湘潭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正负面清单》,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另一方面,依托省级“互联网+监督”平台,对公务用车运行轨迹、费用支出等进行全程监控。2025年,平台有效预警和核查问题970余条,下发提示函50余份。
更值得关注的是,湘潭没有止步于市级层面。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市基层单位用车情况开展的摸底调研结果,当前乡镇公务用车租赁存在无序问题,有的乡镇乱象丛生、经费较高。
下一步,湘潭市将出台《湘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规范违规租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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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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