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6 23:26:2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钰莹)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工作部署要求,筑牢辖区禁毒安全防线,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25年10月29日17时许,被告人A经被告人B、C居间介绍,在雨湖区一小区门口将约0.1克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以1000元的价格贩卖给D(另案已判决)。交易期间,被告人B、C居间介绍、帮忙议价、转账促成该毒品交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A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被告人B、C明知A贩卖毒品,仍为其居间介绍交易对象、提供交易信息,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B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C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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