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6 17:14:23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黄琴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快速化解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出具民事调解书仅用两天时间,以高效司法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原告系津市某社区居委会,被告罗某系社区居民,双方于2020年签订鱼塘承包合同书,约定由罗某承包社区某鱼塘,承包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社区居委会多次催告罗某续签合同或腾退鱼塘。因罗某未续签亦未腾退,社区居委会诉至津市市人民法院,要求罗某支付鱼塘承包款2万余元,并自行腾退鱼塘。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梳理案情,敏锐地察觉到该案虽涉及承包款追索和鱼塘腾退,但双方并非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承办法官遂邀请罗某前往社区居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前往罗某承包的鱼塘现场查看具体情况,了解到罗某家中遭遇重大变故,鱼塘又经历两次翻塘,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目前无力支付承包款,希望待年底鱼塘干塘后分期支付。承办法官于是引导社区居委会充分考虑罗某实际履行情况,同时向罗某释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沟通与悉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罗某分期支付承包款,鱼塘继续由罗某承包经营。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在立案两天高效化解。
该案的快速办结,是津市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在维护合同法律效力的同时,充分考量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用心用情实质化解矛盾,让公平正义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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