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6 17:00:0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钰莹 )毒品,是侵蚀身心的毒药、破碎家庭的利刃、危害社会的毒瘤。每年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工作部署要求,筑牢辖区禁毒安全防线,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25年10月29日17时许,被告人A经被告人B、C居间介绍,在湘潭市雨湖区一小区门口将约 0.1 克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以1000 元的价格贩卖给D(另案已判决)。期间被告人B、C居间介绍、帮忙议价、转账促成该毒品交易。
雨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A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被告人B、C明知A贩卖毒品,仍为其居间介绍交易对象、提供交易信息,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雨湖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B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C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念贪小利、一生留案底!三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不仅让自己失去自由、承担刑罚的沉重代价,更为毒品滋生蔓延提供温床。禁毒之路,久久为功。雨湖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从严惩处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在此,也向广大市民呼吁:主动学习禁毒知识,坚决抵制各类毒品,远离毒品陷阱,树立健康生活理念;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主动检举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携手共建无毒、平安、和谐的美好家园!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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