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烟”里含有依托咪酯,临澧县4人因贩毒罪获刑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25 21:07:13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案情讨论会。通讯员 黄翠​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5日讯(通讯员 刘宇彤 黄翠 涂丝丝)“6·26”国际禁毒日临近,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一起依托咪酯涉毒案,揭开了“上头电子烟”背后贩毒与洗钱交织的犯罪链条。

2024年2月,贩毒上家周某、宋某找到谭某、唐某,委托二人分销一款名为“神烟”的电子烟弹,并叮嘱尽量以现金方式交易。同年3月,临澧当地多名人员吸食该烟弹后出现头晕、亢奋等异常反应。经检测,“神烟”含有依托咪酯。这是一种具有麻醉成瘾性的物质,已于2023年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制。

4人到案后,均辩称对贩卖毒品不知情,随后又改口称所售为案发时尚未列管的美托咪酯,试图以“列管时间差”规避刑事责任。针对上述辩解,临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交易监控、通话录音等客观证据。经查,该烟弹销售价格远超正常电子烟产品,利润明显异常。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从中获取高额不法利润的事实,足以推定其对所售物品的毒品属性具有主观明知。

在审查谭某资金流向时,检察官发现其收取毒资后并未存入本人账户,而是通过多个环节转移后取现,刻意规避监管。检察机关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收款凭证、资金流水明细等证据,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除贩卖毒品罪外,追加谭某涉嫌洗钱罪。

2025年3月,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宋某、唐某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对谭某以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一并提起公诉。同年6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完整证据链条,清晰证明谭某的行为属于“自洗钱犯罪”,而非单纯处置赃款的事后不可罚行为。

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周某、宋某、唐某、谭某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5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以洗钱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名被告人均认罪服法。

目前,依托咪酯及美托咪酯均已被正式列入管制目录。检察官提醒,新型毒品常伪装成电子烟等日常用品,隐蔽性强,公众应提高警惕,不碰来历不明物品,自觉抵制毒品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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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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