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24 17:28:4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4日讯(记者 周紫云)6月24日上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84件224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9件203人、集资诈骗罪15件21人;163人被判处实刑,39人适用缓刑,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3人。法院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审执”同步逐案会商追赃挽损,以及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
发布会上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件: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借“购买农业保险可获得高息回报”名义向350名投资人吸收资金8000余万元,后期将集资款截留用于兑付前期本息及个人消费,造成损失1900余万元,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湖南云茶旅行社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蒋某甲、蒋某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累计3亿余元,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和五年四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怀化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通过推介会等公开宣传,非法吸收资金5.1亿余元,造成损失9000余万元。该公司总经理杨某甲、营销主管杨某乙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提醒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需牢记“四看三思等一夜”法:四看融资是否取得金融许可、宣传是否含“无风险高收益”等内容、有无真实实体项目及资金投向、是否主要针对老年群体;三思是否了解产品及市场行情、高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能否承受本金全额亏损;遇投资宣传先征求家人意见,冷静过夜再决定,不盲目相信熟人介绍和造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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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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