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潭客户端 2026-06-24 08:01:12
湘潭市林长令
2026年第2号
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函〔2026〕113号)有关要求,保障林业安全,发挥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特发布此令。
一、严格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一)压实保护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查管护责任。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每季度巡查一次;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至少每半年巡查一次;实行三级保护的古树至少每年巡查一次;古树群至少每半年巡查一次。坚持原地保护原则,除特殊紧急情形外严禁采伐移植。建立健全林业、住建、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与行刑衔接机制,对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零容忍”
(二)全面普查建档,精准动态管护。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确保2026年底前完成全市信息复核与“一树一档”电子档案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保护网络,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的抢救复壮与生境改善,重点开展“过度硬化”整治,落实防病、防灾、防盗等综合管护举措,全面提升古树名木的科学保护水平。
(三)深化文旅融合,凝聚共治合力。紧扣第六届湖南旅发大会主题,重点推进隐山古树公园、韶山古树保护示范点建设,打造“古树+文旅”特色生态名片。探索建立离任交接、保险补偿及社会认养机制。广泛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科普宣传,主动对接科研机构攻关复壮技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一)从严从紧管控火源。为确保旅发大会期间安全稳定,全市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属地政府和国有林场要在进山入林的关键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实行“实名登记、火种收缴”制度。黄色预警及以上天气,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野外用火的,严格按程序报备,落实好防火措施。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林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把森林防灭火、林区项目施工、林场场站、林下经济、涉林经营场所和野生动物养殖等林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巡林任务。
(三)深化源头隐患治理。对照《湘潭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县级林长对包保乡镇(街道)每月完成一轮督导,乡级林长对包保村(社区)每周至少抽查1个点位。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每月组织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抓好问题台账和销号管理工作,坚决堵塞安全漏洞。
三、严格督查问效责任落实
各级林长要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使命感,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市林长办将把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对履职不力、造成古树名木损毁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和执法力度,督促涉林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
此令。
湘潭市林长:胡贺波 李永亮
2026年6月18日
责编: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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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白培生
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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