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娇 彭伟康 张思思 2026-06-23 17:29:2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娇 彭伟康 张思思)近日,在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职工李某握着执行局局长周宁的手,声音发颤:“周局长,谢谢你们!”身旁两位工友展开一面锦旗,红底金字:“为民工讨薪维权,持正义秉公执法”。

这件事的由头是23名职工被同一家公司拖欠工资一年有余。公司停产,负责人总说“没钱”。但执行团队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还有在建工地,施工正常。
周宁决定两手抓。一手“硬”——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企业账户、查封设备,防止资产转移。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能实时锁定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让“老赖”无处遁形。一手“软”——约谈实际控制人,当面释法说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工地还在施工,说明有经营收入。继续拖下去,法院可以罚款、拘留,甚至移送公安。”
负责人沉默良久。
同时,执行局协调企业债权人等多方,考虑到企业仍需经营、资金确实紧张,最终促成协议:先支付一部分工资,剩余款项一年内还清。既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又维护了23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另一边,执行局副局长王娇的案头,另一批欠薪案也在收尾。
包工头老姜,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
老姜自述经济条件不宽裕,还有其他款项收不回来,子女家庭负担重。“我不是不想给,是真的拿不出来。”
王法官没有直接上强制措施。
她几次上门,把工人的难处讲给老姜听——几万块钱,是工人们的学费钱、药费钱。
几番沟通后,王法官也把底线亮清楚:继续拖着,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预拘留,是法院在正式采取拘留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出的书面警告,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它既保留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又给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机会。
老姜沉默几天后想通了。他找亲戚凑钱,端午节前一天,老姜把工资挨个送到11名工人手中。
一位年长的工人接过钱,眼圈泛红。
两批系列案子,两种手段。一个靠查控施压、释法说理;一个靠入户沟通、预拘留威慑。路径不同,都指向同一个结果——让劳动者拿到应得的报酬。
正如周宁所说:“这类案子,既不能手软,也要看实际情况。在法律框架内找到解决办法,才是本事。”
【法官手记】
执行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拿钱走人”。
对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逃避的,绝不手软——查控、冻结、拘留、移送公安,一套组合拳打到底。
对确有困难、愿意履行的,留有余地——调解、分期、预拘留,在刚性法律中注入柔性温度。
上述两案的成功执结,既有力保障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让“血汗钱”及时兑现,又合理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彰显了司法的刚性与温情。下一步,湘潭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关切,常态化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执行实效守护民生底线。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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