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千智 2026-06-23 16:53:0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高千智
卷宗薄薄不过几页,标的额仅两万余元,津市法院承办法官刘法官在阅卷后蹙眉叹道,“这个案子不能只有一个被告,一个被告不能解决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还容易引发其他的纠纷”。
2025年12月13日凌晨1点多,小安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送外卖。在行驶至中间桥面路段时,与前方驾驶人力三轮车的老徐发生追尾,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老徐被撞倒在地时正好撞到自己后脑勺原有的肿物上,事发当天被送往津市医院治疗,16日因头疼再次前往津市医院住院,17日转院至常德一医院治疗,期间产生了相关医疗费。老徐起诉小安要求其赔偿该交通事故导致老徐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2.17万元,而小安认为自家本就困难,且老徐自身脑袋有肿物,手术也是治疗其自身疾病,怎么能全归咎于自己?在承办法官第一次将双方邀至法院了解案情时,双方几近水火。小安的父亲更是情绪激动,语气不满,表示自己已经支付1500元,且当时老徐做手术时他也一同前往常德的医院,手术更是为了治疗老徐以前的旧病。
面对僵局,刘法官未急于裁判而是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耐心听取双方心底真实的诉求。她很快意识到双方就赔偿金额争议较大,若机械审理,可能要启动司法鉴定以明确老徐治疗的必要性和交通事故的关联性,原本2.17万元的案件,成本将大幅度增加,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考虑到小安系在工作中致人受伤,刘法官建议追加平台为被告,方便一次性解决纠纷。平台被追加后提交了相关保险材料并要求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至此,本案的被告由一变三,案由也从单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叠加了劳动争议与保险合同纠纷,案越办越“难”了。
可“难”字背后,是刘法官的执着。她前往交警队,调阅监控,向出警警官核实情况;她走进津市医院,当面请教主治医生,细问老徐出院原因;她又致电常德医院,追溯手术始末。当捋清案情后,刘法官决定先去与老徐沟通,将案件诉讼中的风险,鉴定成本以及后续执行的问题一一剖析,老徐的儿子从犹豫到坦诚表示如能将常德医院的医药费报销就愿意接受调解方案。刘法官旋即与保险公司沟通,刚开始保险公司表示只愿意出3000元,因为对老徐在常德的医院手术情况存疑。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多次与保险公司联系分析伤情关联、判决和调解的利弊以及两人的家境情况,并诚恳地表示需要保险公司亦当有所作为。保险公司终于同意一次性支付9000元,但需要在下个月月底支付。承办法官又找到平台,向其陈述骑手致害中平台的管理职责及小安在平台已工作年限,平台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多方斡旋,最终调解结案。可刘法官并未就此停下,付款期限将至,她多次催促保险公司尽快拨款。在某个早上,看到老徐的儿子告知保险公司的款已收到。法官长舒一口气,至此,案结,事了,人和。
有人说,追加这么两个被告,简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又加了劳动争议和保险合同纠纷,案越办越难。刘法官笑道:“案情是复杂了,但对在凌晨1点还在辛苦工作、家境均比较困难的老徐和小安来说,这是成本最低、最优的选择。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法官的法槌要看见当事人的生计。”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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