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21 18:22:34
4月25日,成都市一小区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车辆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导致5名群众遇难。
5月24日,衡阳市一沿街多业态的商铺综合楼发生火灾,停在门口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造成5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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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大家生活中重要的出行工具之一。但是这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如果充电或者停放不当,也会引发火灾。

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大多是锂电池。相比常规火灾,锂电池火灾燃烧速度快、持续时间长,易发生爆燃和复燃,扑救难度大。

锂电池一旦失火,燃烧迅速、猛烈,3分钟温度可达1000℃,泼水、干粉灭火器和沙土覆盖都无法熄灭。且电动自行车部件多为塑料、橡胶和聚氨酯材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一旦人体吸入,只要3-5口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
那么,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原因何在?
很多电动自行车充电都在夜晚,连续充电超过12个小时,且部分车主未在规定地点停放充电,导致意外发生的第一时间无人知晓,延误救火最佳时机。还有,部分车主为了充电方便,私接电线极易引起电路故障,从而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起火,不仅财产损失严重,往往还伴随着严峻的法律责任。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导致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四)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对于电动自行车车主来说,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需要注意这几个方面:
1、购买合格电动车
看电动自行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是否有中文清晰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或商标、生产厂家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等信息。
2、注意充电时间
按照电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电动自行车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
3、正确停放电动车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
4、在规定区域充电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物业单位设置的集中充电处区域充电,不要“飞线”充电。
5、远离易燃易爆品
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自行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险。
那么,当电动自行车电池起火之后,我们该如何有效扑灭火势呢?
首先要做的是立即关闭电动车的电源,以避免火势扩大。如果火势较小,可以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没有灭火器,可以使用沙土覆盖火源,以达到灭火的效果,在灭火的同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告火情。
至于灭火器,最好使用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能够起到一定效果,但是抗复燃的效果较差,水基灭火器相对于干粉灭火器来说效果更好,不仅能够扑灭明火,还能起到冷却降温和隔绝氧气的双重作用,也更易渗透到可燃物的内部,有更好的抗复燃效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莫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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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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