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衡阳 2026-06-20 07:40:43
为强化典型案例社会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19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再公开曝光2起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实名制购票要求落实不到位,**汽车站被立案调查
(一)案件基本情况
5月28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运输站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汽车站暗访时发现,车站售票工作人员在旅客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向旅客出售了前往娄底双峰县的客运班线(二类班线)车票,对实名制购票的要求落实不到位,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对**汽车站进行立案调查。
(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
衡阳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配客站点,应当实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免票儿童除外”,对涉事汽车站进行立案调查。
(三)整改落实与长效管控
1.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2.举一反三排查,督促本辖区客运站场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查发现并整改的不予处罚,坚持问题同类同改。
3.定期“回头看”,对客运站场加强巡查执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案例二:未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石鼓区***汽车服务中心被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
(一)案件基本情况
4月3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修驾培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石鼓区***汽车服务中心未取得机动车维修备案,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对该服务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
(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
衡阳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规定,对涉事服务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该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限内依规完成了备案。
(三)整改落实与长效管控
1.举一反三做好本辖区维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巡查执法。(全媒体记者 金明达)
责编:张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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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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