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2026-06-17 14:30:18
载于《湖南日报》6月17日6版头条
靖州检察院推行柔性司法机制
去年以来,促成刑事案件和解15件,无一信访上访、申诉上诉
湖南日报6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卢嘉俊 通讯员 陈玉 吴铭洺)近日,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大厅里,案件双方杨某、卢某不约而同送来锦旗。这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经检察官数月努力,以卢某真诚悔过、付清欠款,杨某表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告终,一对结怨6年的同乡握手言和。
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人和”,转变背后是靖州检察院推行的柔性司法机制。靖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联动体系,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是“一诉了之”,而是深入调查矛盾根源,实行“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背对背”倾听、“面对面”协商,从法律后果、经济成本、人情事理等维度释法说理;同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人民调解、公开听证的衔接,灵活运用市县联动、圆桌调解等方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修复社会关系。
柔性司法向基层治理延伸。渠阳镇金鑫村两村民小组因森林权属争执40余年。去年秋天,该院主动介入,联合多部门召开圆桌调解会,从法、理、情多角度厘清争议,最终促成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明确500余亩林地权属。
“温情办案、柔性司法,不能止步于结案了事,更要追求政通人和。”办案检察官杨蓉介绍,去年以来,该院已促成刑事案件和解15件。所有和解案件无一信访上访、无一申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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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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