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 16:48:1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刘伟明)为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津市法院精准优化执行方式、提升执行质效。近日,该院成功执结湖南省某船务有限公司与中铁某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涉案企业的影响,以司法“加速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涉企案件办理,多次组织沟通协调,全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经耐心释法明理,中铁某集团有限公司向津市市人民法院出具正式函件,明确表示作为被执行人中铁某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全资母公司,为帮助下级单位化解执行案件,减轻案件压力,自愿代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直接冻结划拨母公司账户可能会对其正常资金流转造成较大影响,执行干警在收到函件后迅速研判、精准施策,决定奔赴八百里外的陕西省某开户行,对指定款项进行划拨。在确保程序规范、信息透明的前提下,成功划拨一百余万元执行款,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涉案企业的日常运营未受到明显干扰,资金账户安全与经营稳定性得到有效保障。目前,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该案是津市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通过跨省快速执行、灵活运用代履行机制、避免冻结过长等措施,津市法院在依法保障债权实现的同时,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下一步,津市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不断创新涉企执行方式、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坚持精准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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