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融温情 诚信解心结

    2026-06-16 16:41:2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刘智近年来,津市法院新洲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司法全过程,以柔性司法、温情调处方式源头化解矛盾,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民生案件。近日,该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通过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与法理宣讲,解开当事人思想心结,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据悉,小张与小胡两夫妻因经营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于是起诉到法院。案件受理后,小张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但小胡因存在较强心理顾虑,始终拒绝应诉。小胡认为被起诉是一件羞耻、有损家庭颜面的事情,思想包袱沉重,拒不参与调解,导致案件处理一度陷入僵局。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思维,立足诚信友善的价值导向,开展一对一暖心劝导。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当事人,因暂时经济困难造成欠款逾期,属于正常民事纠纷,并非人生污点。敢于正视债务、主动协商处置,是恪守诚信底线、勇于承担责任的体现,无需羞耻回避。消极逃避诉讼,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持续加重家庭负担、激化矛盾,与诚实守信的社会准则相悖。

情理交融的开导化解了小胡的心理壁垒,小胡主动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参与调解。

结合案件实际,法官秉持就地化解、多元解纷的枫桥经验,兼顾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与当事人履约能力,反复居中协调、平衡双方诉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夫妻二人明确承诺半年内还清全部欠款。

该案妥善化解,是津市法院以司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温情温暖民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津市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治理,常态化开展善意文明司法,用有温度的司法筑牢基层平安防线。

组稿:马志军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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