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前的“定心丸”“ 公证组合拳”护航特殊群体养老就医

    2026-06-16 11:53:3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思媛)“多亏了你们,我哥哥转院疗养终于有人能签字了,我们全家都松了一口气!”近日,在湘潭某医院的病床前,当事人紧紧握住湖湘公证处公证员陆志学的手,连声道谢。

当天,陆志学接待了一位面露愁容的当事人。其哥哥正在湘潭某医院住院,急需转至疗养院接受后续康复治疗,但疗养院要求必须有监护人签字才能接收。然而,哥哥未婚未育,父母也已过世,没有第一、第二顺序监护人。虽有六兄妹,但在法律上无法直接作为监护人签字,就医、养老陷入了“签字难”的僵局。为了解决哥哥的后续生活和医疗问题,六兄妹商议后,决定通过协议约定其中一位姊妹作为哥哥的监护和看护人,特向公证处申请上门办理。

面对这一急难愁盼的民生诉求,陆志学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普通的公证申请,更涉及复杂的养老、医疗等现实问题。此类新型业务若处理不当,极易在后续履约中引发家庭纠纷。经深入研讨,公证团队决定打破常规,为当事人量身定制了一套“公证组合拳”——《意定监护协议》《医疗指示声明》与《扶养与费用承担协议》。

这套组合协议不仅明确了监护人的人选,还提前对医疗抢救意愿、扶养费用承担等核心事项进行了妥善安排,从源头上化解了潜在的伦理与法律风险。

方案确定后,陆志学与公证员助理张冠兰火速前往医院,上门为当事人办理公证。在病床前,公证人员严谨细致地核实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从“无人能签”到“安心托付”,湖湘公证处以专业的法律智慧和有温度的上门服务,让法律的阳光照亮了民生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责编:刘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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