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发布 2026-06-16 09:35:02
近日,株洲市芦淞区应急管理局和白关镇应急办在巡查中,发现白关镇岭水村庙湾组刘某某在住宅边的钢架棚里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核实,共存储各类烟花爆竹208件,火药量约120KG。芦淞区应急管理局对该批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进行了当场扣押,转运至专用仓库,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非法生产 销售 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这些要了解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因为缺乏严格的管理,多为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或高温天气,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责编: 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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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芦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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