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14:11: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智)为深入落实全省法院“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津市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调解优先,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高效化解涉企陈年纠纷。近日,津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十余年的工程款纠纷,通过柔性司法手段破解企业债权兑现难、债务履约难双重困境,实现多方共赢,以精准司法服务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案系一起陈年工程款纠纷。多年前,甲公司承接乙公司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长期拖欠工程款未予结清。十余年间,欠款持续累积计息,逾期利息已远超欠款本金,巨额债务压力让涉案纠纷矛盾持续激化。由于乙公司自身现金流枯竭、无足额偿债能力,无力清偿陈年欠款,导致甲公司合法债权长期悬空,资金回笼受阻,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双方纠纷陷入长期僵持的两难局面。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合议庭并未简单一判了之,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实际和市场发展大局,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将护航企业发展、化解市场风险作为工作核心。合议庭深入梳理案件脉络、核算账款明细,精准把握纠纷核心症结:乙公司无还款能力、高额利息加剧偿债压力、债权长期无法兑现。
为彻底盘活纠纷、实质性化解矛盾,法院主动牵头搭建沟通调解平台,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多轮协商调解。一方面,法官积极对接丙公司即乙公司的母公司,耐心释法明理,阐明陈年债务对乙丙两公司商誉、经营发展的负面影响,全力推动丙公司履行帮扶责任。经法院持续协调,丙公司快速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同意向乙公司提供借款,彻底解决债务人无资金偿债的核心难题。
另一方面,法官立足企业长远发展,积极劝导甲公司兼顾共赢理念,主动放弃远超本金的高额逾期利息,大幅降低债务人偿债负担。在法院的专业调解与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摒弃多年矛盾隔阂,确定半年内完成全部款项清偿,让甲公司得以快速回笼资金。
此次调解高效化解十余年积怨,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盘活沉淀资产、纾解经营压力,又为负债企业减负松绑,避免企业陷入经营危机,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
下一步,津市法院将持续紧扣湖南“企业服务年”工作部署,深耕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实践,持续发挥调解制度优势,以更精准、更暖心、更高效的司法服务,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护航市场主体健康稳定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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