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6-06-14 16:02:27
开展现场教育 因人因岗施教 健全制度机制
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具有重要作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出部署。如何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各地纪委监委积极实践探索,通过现场警示教育、分层分类精准施教、完善长效机制等举措,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走进现场,让警示教育直击灵魂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监管场所,用真实的场景、真切的忏悔、真实的后果直击人心,是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的有效路径。
走进现场开展警示教育,让当事人现身说法,能够带来更强烈的心理冲击。
“我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堕落为阶下囚,不仅给组织抹了黑,还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痛苦,如今追悔莫及……我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5月12日,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被告人当庭深刻忏悔,剖析思想病根、诉说人生悔恨,让案发单位前来旁听的90余名党员干部直面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昔日同事沦为阶下囚,这种近距离的震撼振聋发聩。”一名旁听干部说。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监管场所,用真实的场景、真切的忏悔、真实的后果直击人心,是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的有效路径。4月30日,辽宁省大石桥市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进营口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活动。“高墙之内严苛的监管秩序、受限的生活空间,与外界自由状态形成鲜明对比,让我直观体会到自由的可贵、国法的威严。”该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干部刘思远说。
现身说法环节带来更深层次的灵魂震慑。两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场讲述自己因贪欲失守底线的历程。“看着曾经的领导干部在狱中落泪忏悔,这种震撼比任何文字和视频都来得强烈。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特权,一旦底线失守,同样会坠入深渊。”真切的血泪教训直击灵魂,让参训干部深受触动。
靶向施教,让警示教育精准对症
警示教育的核心是育人治本,关键在于精准对症、直击痛点。要立足不同层级、岗位、领域的实际情况,找准风险点、戳中薄弱点,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对照案例找差距、对照警醒守底线。
警示教育的核心是育人治本,关键在于精准对症、直击痛点。要立足不同层级、岗位、领域的实际情况,找准风险点、戳中薄弱点,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对照案例找差距、对照警醒守底线。
5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召开案件剖析会,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深入剖析了近期查办的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某某等9起案件。“精准梳理案件病灶、深挖问题根源,是开展高质量警示教育的前置关键环节。”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介绍,本次案件剖析从纪律松弛、作风腐化、监管缺位等多个维度开展全方位分析,精准透视违纪违法人员逐步突破纪律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的关键蜕变节点。
这些违纪违法的关键诱因存在于各类岗位的日常工作当中,同时因岗位属性、行业领域不同,风险表现也存在差异。这正是警示教育要坚持精准施策的核心原因,只有立足岗位、领域差异精准锁定风险“关键点”,才能找准广大党员干部曾经经历、极易忽视的同类风险隐患。面对同样的诱惑与考验,党员干部可对照案中人的错误选择与堕落轨迹,从相似风险节点中吸取深刻教训,反观自身、警醒自我。
精准施教的核心,在于贴合岗位实际、贴合干部身份、贴合风险隐患,让案例可对照、教训可借鉴、警示可落地。
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摒弃“一套教材管全员”的模式,坚持因岗施教、因人施策,让警示教育精准对标、直击痛点。针对年轻干部群体,重点剖析年轻干部“由风及腐、由小错酿大错”的全过程,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针对“一把手”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选取同职权、同层级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失职失责等典型案例,着重警示严守权力边界、杜绝特权思想;针对医药卫生、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聚焦本系统本行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度拆解权力运行各环节的风险点、薄弱点,精准提示岗位廉政风险。
健全机制,让警示教育常态长效
短期的集中警示能够带来瞬时震慑,但常态化推进才能持续巩固教育成果,推动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遵循。
短期的集中警示能够带来瞬时震慑,但常态化推进才能持续巩固教育成果,推动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遵循。各地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健全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完善流程、压实责任,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开展,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震慑效应。
吉林省纪委监委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相关办法,建立起运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机制,明确多部门协同职责,细化活动策划、现场实施、成果运用等任务,重点选取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同级别、同岗位干部旁听接受教育。通过完善机制,将常态化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固化下来,充分利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例,用鲜活案例持续敲响廉洁警钟。
依托完善的制度体系进行常态化案例通报,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释放震慑效应。
山西省吕梁市纪委监委深挖本地案例警示教育价值,健全典型案例常态化通报机制,制定印发涉案信息公开发布程序,从发布类型、审批流程、发布方式、工作要求4个方面,对党纪政务处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通报工作作出全面规范。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案例发布机制,及时曝光本地典型腐败案件,主动晾晒违纪违法恶果,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当地已公开发布交口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某某,临县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某某等多人的违纪违法案件信息,通过常态化案例通报,形成强大震慑,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侥幸心理、筑牢思想防线,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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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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