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2026年中小学校招生政策!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13 09:28:49

芦淞区2026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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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2026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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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的年龄、户口、居住、学籍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

(1)小学:年满 6 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202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户籍或居住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芦淞区范围内(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在芦淞区范围内。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直升入学、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捆绑派位入学、长幼随学。

1.划片入学。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实施划片入学。

2.直升入学。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且申请就读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可直升入学。

3.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4.捆绑派位入学。同年级双(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派位入学。

5.统筹入学。随迁子女类、因故未及时报名的前三类对象等,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

6.长幼随学。经户籍系统核实,多孩子女家庭为弟弟妹妹入学时,综合哥哥姐姐入学情况,分类实行长幼随学。

三、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各类生源按照以下顺序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按有户有房类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没有房产的,提供无房证明,按有户无房类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以外,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房产证明,按有房无户类认定。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未派中学位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入学。有户有房类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情形,报名时可勾选“房户分离”,申请房产所在地片区入学,按有房无户类排序。

4.随迁子女原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以外,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没有房产,但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的,按随迁子女类认定。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

四、入学流程

1.网上报名。所有入学对象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家长应提前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等证件和材料,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公办学校7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在7月15日前完成报名;随迁子女类学生在7月31日前完成报名。

2.资格审核。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系统数据自动对接,核验户籍和房产信息,网上审核。系统核验未成功的,家长应按系统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人工审核。

3.电脑派位。学生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入学方式按照生源排序进行电脑派位。入学对象派位成功后,系统将通知派位结果。

4.确认入学。家长应及时查收系统派位结果通知,并指导孩子做好入学准备,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再保留派位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关于户籍的认定。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则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入学,在此之后迁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按有房无户排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按随迁子女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芦淞区的,在芦淞区有房产的按有房无户排序,无房产的按随迁子女排序。

2.关于房产的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住房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3.关于居住证的认定。随迁子女类报名时应提交合法居住证,经由系统核验通过的居住证才能认定为有合法居住证。租房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办理证明等材料,不能认定为有合法居住证。

4.关于转学插班。因实际居住地发生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转学插班的,可于8月110日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由于城区学校学位严重紧张,申请转学插班时,家长须考虑派位到城郊或乡村学校就读的可能,原则上六年级、九年级均不接受转学插班。

5.关于时限要求。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株洲市外国语学校(民办)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芦淞区内有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流程。符合株洲市外国语学校(民办)直升入学、优惠优抚入学条件的优先录取。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已被株洲市外国语学校(民办)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报名;未被株洲市外国语学校(民办)录取的学生,自动纳入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按本方案规定的生源排序和划片政策参加后续公办学校报名、审核及派位。

三、优先入学类别

1.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校教职工子弟等优惠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2.直升入学。在原外国语附属第一小学且现仍在二中枫溪学校小学部东校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向就读株洲市外国语学校(民办)的,可直升入学。若直升生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日程安排

6月11-18日,株洲市外国语学校网上报名。

6月15日,公布株洲市外国语学校派位计划。

6月22日,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6月22-24日,已被株洲市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缴费、确认入学。

7月1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开始。

7月15日,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7月31日,无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8月1-5日,符合条件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和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确认入学。

8月1-10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生网上报名。

8月21-25日,无户无房类确认入学。

8月26-30日,转学插班生确认入学。

责编:张永琼

一审:张永琼

二审:廖义刚

三审:周小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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