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12 19:52:4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2日讯(通讯员 杨早元 刘宇彤)“感谢检察院,这个案子办得真是大快人心!”近日,黎某家属专程来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向办案检察官表达由衷感激。
此前,黎某因轻信他人所谓“有关系、能帮忙减轻刑事处罚”的承诺,不幸陷入骗局,被陶某骗取大额钱款。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陶某不服一审判决,反咬一口,称唐某姐姐敲诈其60万元,以此辩称自己并无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主观故意,提出上诉。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蔡毓麟全面审查案卷材料,细致梳理案件细节,将案件突破口锁定于陶某与唐某姐姐、黎某之间共计5746条微信聊天记录,重点比对沟通的时间节点与具体内容。结合前后语境,查明聊天记录中并无陶某被敲诈的痕迹,反而清晰暴露出其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
考虑到黎某被骗钱款数额较大,而陶某本人又无足够还款能力,蔡毓麟积极联系陶某家属与黎某来到检察院,组织双方沟通调解。调解过程中,蔡毓麟一方面耐心做好陶某家属的思想工作,阐明案件的法律后果,劝说家属积极筹措退赔钱款,为陶某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另一方面充分体谅黎某的处境,得知其因被骗情绪极不稳定,多次与黎某谈心,安抚其情绪,细致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告知追赃挽损进展,有效缓解其心理压力。
“群众的认可既是鼓励,更是鞭策。”蔡毓麟表示,办案不仅要依法惩治犯罪,更要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他提醒广大群众: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切勿轻信他人所谓“花钱办事”“找关系”等不实说辞,以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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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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