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2 16:40:0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傅敏 唐浩然)6月11日下午,井头镇的肖女士专程来到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鲜艳的锦旗赠与检察官,以表达感谢之情,因为她的女儿拿到了扶养费4万元,解决了治疗和生活的燃眉之急。

2017年,肖女士的女儿吕某某与张某结婚。2021年下半年,吕某某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也陷入无法自理,2023年8月,经衡阳县残联认定为二级精神残疾。患病后,张某支付完初期的5000元医药费后,便将吕某某送回娘家,从此不管不问。近年来,由于肖女士和丈夫年事渐高、身体欠佳,无力长期负担吕某某的治疗与生活开支,而在多次沟通协商中,张某均拒绝承担法定义务。
2026年4月,衡阳县司法局根据与衡阳县检察院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吕某某权益受损的线索移送至县检察院。该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确认,吕某某属于精神残疾妇女,系弱势群体,其丈夫长期离家、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吕某某的合法权益,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5月,该院正式立案,以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维护吕某某权益,并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检察官与法律援助律师多次会商,认为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更容易激化家庭矛盾,不利于吕某某后续生活保障和家庭关系弥合,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促成双方和解上,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疏导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及医疗费共计人民币7万元,当场兑付4万元。由此,一桩缠绕多年的家庭纠纷,在多合力推动下得以实质性化解。
“我们要继续关注扶养费的支付进度,把后续帮扶、救助做细做实,帮助他们一家开启新的生活。”该院主要负责人在接过锦旗时,向案件承办检察官再次叮嘱道。据了解,2025年以来,该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薪资 30.5 万元,为精神残疾妇女、未成年人追索扶养费、抚养费 28 万元,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传递法律的温情。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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