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2 16:25:2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 (通讯员 黄鹏飞)“太感谢了,我这老婆子现在下楼不方便,还劳烦你们专门跑一趟……”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涉案执行案款到账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年逾七旬、行动不便,第一时间决定上门办理案款领取手续,用温情司法为群众送去便利与关怀。
此前,李某某与谢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经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协议生效后,谢某却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李某某遂向永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梳理案情、核查财产线索,为尽快兑现胜诉权益,多次找到谢某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开展温情劝说与教育劝诫,既释法说理,也讲透利害。在一番“软硬”兼施的持续努力下,谢某最终将全部案款履行到位。
案款到账不等于案件办结。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李某某常年居家无法下楼,难以到院领取案款。为此,干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原则,决定赶赴李某某家中,现场为其办理领款手续。办理期间,干警还细心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居家生活等情况,一再鼓励其保持乐观心态、积极面对生活。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司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永兴法院将持续深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始终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不断优化便民利民司法举措,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方位提高执行效率,以高效执行兑现胜诉权益,以温情司法化解民生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组稿:王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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